注册商标后多年不使用之风险-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
申请人:XX 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XX 省 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
联系人:张 XX
联系电话:138XXXX1234
电子邮箱:zhangxx@example.com
被申请人:YY 商贸有限公司(商标注册人)
商标名称:XX 堂
商标注册号:XXXXXXX
国际分类:第 30 类(咖啡、茶、可可制品)
核定使用商品:咖啡饮料;茶饮料;巧克力制品(具体以商标注册证为准)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在第 30 类商品上注册的 “XX 堂” 商标(注册号:XXXXXXX)。
事实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现提出如下申请:
一、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事实
1. 网络检索证据
o 百度搜索 “XX 堂咖啡饮料” 前 5 页无有效商业推广信息(附 2025 年 1 月 15 日时间戳截图)
o 淘宝、京东平台搜索结果显示无该商标商品在售(附平台检索结果存档)
o 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社交媒体无相关品牌宣传内容(附检索报告)
o 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无品牌账号及相关内容(附第三方监测报告)
2. 实地调查记录
o 注册人经营场所(XX 市 XX 区 XX 路 XX 号)长期闭门,无经营迹象(附2025 年 1 月 20 日现场照片)
o 走访 XX 市三大食品批发市场,30 家商户出具书面声明未销售该商标商品(附商户声明书)
3. 行政公示证据(注册人资质证明)
o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被申请人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附信用报告)
o 商标局官网公示信息中无该商标使用证据备案记录(附查询截图)
二、无正当理由未使用
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任何使用证据,且企业经营状态异常,无合理使用理由。
企业主体资格已终止,客观上无法继续使用商标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认为该商标在连续三年内没有实际投入使用,已违背了商标法鼓励商标实际使用、避免资源浪费的立法宗旨。故恳请商标局依法对该商标进行审查,并作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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