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服务后被拖延支付服务费,起诉欠款及资金占用损失等的诉状
(2024-07-14 14:55:48)民事起诉状
原告:郑州园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姚寨路133号1号楼1单元2层20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A467E00,电话:
法定代表人:卢虎。
被告:河南盛世年华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MA46DLN0。
法定代表人:李明。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服务费90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9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自2023年12月9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等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23年2月,原、被告就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8号年华酒店一楼大厅的扩香系统服务签订《空间扩香系统服务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定期服务费(12个月)180000元,付款方式为月付15000元。原告依约为被告提供服务至2024年5月8日,但被告自2023年11月8日起便开始拖欠服务费至今未付,经多次催告未果。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