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的工程造价鉴定申请及申请鉴定资料清单
(2023-07-16 20:33:12)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河南心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河南省郑州市桑元行政街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60074408。
法定代表人:李飞。
被申请人河南工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住所:郑州市工业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
法定代表人:王上。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依法委托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所实际施工的河南工化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申请人施工过程中,工程有变更,且存在因被申请人原因的窝工情况,施工至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后,被申请人却不予支付款项。由于被申请人不按约定检验、验收,致使无法确定申请人所实际施工工程的工程价款。
为查明本案的事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鉴定,望予准许。
此致
洛州市共弓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河南工化服务中心工程
司法鉴定资料清单
一、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桩基施工合同、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书
证明:原、被告就案涉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就各自权利义务、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依法将有关桩基、建筑工程劳务进行分包。
二、图纸、及图纸涉及变更通知单、变更单、工作联系单(5份)、地基验槽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工程图纸疑问
证明:原告依据图纸及合同约定于2020年3月15日进场施工,后因图纸设计变更,与被告多次沟通,原告的工程量予以增加。
三、河南心池建筑工程公司购钢材明细、购商混明细(复印件)
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及检测文件(两份)、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文件
证明:原告根据合同约定使用合格材料进行施工。
四、工程形象进度表、施工日记、河南了点建设工程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报告(三份)
证明:原告实际施工,且工程质量符合约定。
提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