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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之后该说阮籍了。
阮籍(210—263),字嗣宗,三国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儿子。曾任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崇老庄,性旷放,尝以“白眼”看待礼俗之士,后期在政治上则采谨慎避祸的态度,嗜酒。他能诗善文,与嵇康齐名,与嵇康、刘伶等七人为友,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世称竹林七贤,《魏氏春秋》誉其为“竹林七贤”之首。
《世说新语》(含刘孝标注)中关于阮籍的记载多达29条。其中关于其饮酒或醉酒的有12条。阮籍饮酒狂放不堪,《世说新语·德行篇》第二十三条刘注引王隐《晋书》曰:“魏末阮籍,嗜酒荒放,露头散发,裸袒箕踞。”但最令世人称道的还是他以酒避祸,开创了醉酒掩盖政治意图的先河。
《晋书·阮籍传》:
“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钟会数以时事问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获免。”
晋文帝司马昭想为其子司马炎向阮籍之女求婚,阮籍既不想与司马氏结亲也不愿得罪司马氏,只得以酒避祸,整整两个月,阮籍喝得烂醉如泥,司马昭派去说媒的人竟然没有机会开口。司马昭虽心知肚明,却又不好发作,这桩婚事只好告吹。酒保全了阮籍的女儿,保全了阮氏家族,也保全了自己的名节和明月之心。钟会多次想办他的罪,也以酣醉而免,魏晋间名士多遭谗害,阮籍以整日纵酒“口不臧否人物”的“至慎”行为得以保全。
阮籍生在魏晋乱世,少有异才,本有济世之志,曾登广武城,观楚、汉古战场,慨叹“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无奈魏晋之际,天下多故,曹魏衰落,司马氏专权,阮籍政治上本是倾向于曹魏皇室的,对司马氏集团怀有不满,但同时又感到世事已不可为,心情极度苦闷压抑之际,对当局他采取了不涉是非、明哲保身的态度,但作为当时一大名士,阮籍不可避免地成为各方政治集团极力拉拢的重点对象。这可并非是一件好事,当权人物为了争取民心,取得朝臣的支持,纷纷拉拢名士以壮声威,但他们一旦失势,名士也就跟着倒霉。“名士少有全者”,就是那个时代名士的普遍遭遇。此时,酒便成为阮籍发泄胸中苦闷、躲避政治纠缠、逃离政治漩涡的盾牌和法宝。
《世说新语·任诞》记载:
“王孝伯问王大:“阮籍何如司马相如?”王大曰:“阮籍胸中垒块,故须酒浇之。”
司马相如是汉代著名的辞赋家。《高士传》说他“仕宦不慕高爵,常托疾不与公卿大事。终于家。其《赞》曰:“长卿慢世,越礼自放..托疾避官,蔑此卿相。”这两句指阮籍和司马相如相同,只是阮籍喜欢纵酒。之所以纵酒,乃是因为心中郁积着不平之气,所以需要借酒浇愁。
阮籍以放诞纵酒为朝隐的同时,内心压抑而无处释放,阮籍就坐上一辆木车,车上放一坛酒,任前面的马随意行走,自己在车上独自狂饮,自残式的狂饮每化作穷途之哭,路总有尽头,进不能,退不甘,这时阮籍便失声痛哭。阮籍的穷途之哭,哭出了士人千般痛苦和万般无奈,哭尽了历史的困惑和时代的悲凉!
由于阮籍不过问政事,不与当权者做正面抵抗,有时迫于司马氏的淫威也会应酬敷衍一下,对司马集团的专权统治造不成威胁,再加上其名气太大,因此,司马氏对他采取容忍态度,对他放浪佯狂、违背礼法的各种行为不加追究。
《世说新语·任诞》记载:
“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
陈寅恪云:“阮籍虽不及嵇康之始终不屈身司马氏,然所为不过‘禄仕’而已,依旧保持其放荡不羁之行为,所以符合老庄自然之旨,故主张名教身为司马氏佐命元勋如何曾之流欲杀之而后快。”[1]然“大将军司马昭爱其通伟,而不加害也。”[2]对其居丧饮酒的行为,用古礼记载[3]为之开脱。
阮籍还曾借口喝酒而向司马集团提出要求调动工作。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年,阮籍听说步兵校尉兵营的伙夫善于酿酒,而且那里存有三百斛正宗好酒,于是灵机一动,何不借喝酒的名义,辞掉从事中郎这个僚属职务,去担任那个有职无权的步兵校尉呢?这虽然没有完全脱离司马氏集团,但和他们的关系毕竟拉开了一段距离。报告打上去后,他果真如愿以偿。这本来不成其为理由,司马昭为什么偏偏同意了阮籍的这个要求呢?一来因为竹林名士个个饮酒,而阮籍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酒仙,这是事实;二来也与司马氏对阮籍的宽大态度有关吧。
流传下来的阮籍故事多与酒有关,《世说新语》中也多有记载。
率性而为的阮籍很坦荡。阮籍邻居的主妇,容貌漂亮,在酒庐旁卖酒。阮籍和安丰侯王戎常常到这家主妇那里买酒喝,阮籍喝醉了,就睡在那位主妇身旁。那家的丈夫起初特别怀疑阮籍,探察他的行为,发现他自始至终也没有别的意图。[4]
不守礼制的阮籍是至孝。在“孝”的问题上,阮籍表现得最为突出。邓粲《晋纪》曰:“籍母将死,与人围棋如故,对者求止,籍不肯,留与决赌。”这几乎不近人情,然而他自有对母亲表达感情的方式:
与友共饮的阮籍有智慧。有一次王戎去拜访阮籍,这时刘公荣也在座,阮籍对王戎说:“碰巧有两斗好酒,该和您一起喝,那个公荣不要参加进来。”两人频频举杯,互相敬酒,刘公荣始终得不到一杯;可是三个人言谈耍笑,和平常一样。后来有人问阮籍为什么这样做,阮籍回答说:“胜过公荣的人,我不能不和他一起喝酒;比不上公荣的人,又不可不和他一起喝酒;只有公荣这个人,可以不和他一起喝酒。”[6]这样巧妙的说辞让人联想起刘公荣曾经的饮酒自辩[7]不禁会心一笑。
守丧中的阮籍大醉箕踞,对前来吊唁的礼俗之士不闻不问,或径以白眼示之,却与挟琴带酒来吊唁的嵇康成就了终生的友谊。乃至礼俗之辈如裴楷自嘲说:“阮籍是超脱世俗的人,所以不尊崇礼制;我们这种人是世俗中人,所以自己要遵守礼制准则。”[8]
[2] 该条刘注引《魏氏春秋》。
[3]按:《礼记·曲礼上》:“居丧之礼..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可见饮酒食肉并不违反丧礼。
[4] 《世说新语·任诞》:“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
[5] 《世说新语·任诞》:“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
[6] 《世说新语·简傲》:“王戎弱冠诣阮籍,时刘公荣在坐,阮谓王曰:‘偶有二斗美酒,当与君共饮,彼公荣者无预焉。’二人交觞酬酢,公荣遂不得一杯;而言语谈戏,三人无异。或有问之者,阮答曰:‘胜公荣者,不得不与饮酒;不如公荣者,不可不与饮酒;唯公荣可不与饮酒②。’”
[7] 《世说新语·任诞》:“刘公荣与人饮酒,杂秽非类,人或讥之。答曰:‘胜公荣者不可不与饮,不如公荣者亦不可不与饮,是公荣辈者又不可不与饮②。’故终日共饮而醉。”
[8] 《世说新语·简傲》:“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吊毕,便去。或问裴:‘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君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时人叹为两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