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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税楔社会保障税率杂谈 |
分类: 诤说·社会保障 |
世行报告在谈到中国的劳动所得偏低时,尤其提出了中国的政府税收问题。报告中用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经济学名词来讨论税收,这个名词就是“税收楔子”,简称“税楔”。“税楔”意指:政府税收就像楔入需求和供给之间的一个楔子,会使供求关系出现异化,从而导致社会总收益的无谓减少。就劳动力市场而言,税收的影响既减少了劳动者的实际所得,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成本。
税楔可以量化,用企业实际负担的劳动力成本减去劳动者税后的实际工薪所得,其间的差额称为“劳动者平均税率”,即税楔。研究表明: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的劳动者平均税率迅速增加,由2000年的26.9%增加到2008年的45.4%。短短的9年间,几乎翻了一番。到2008年,正式部门职工的平均税楔达到45%,远高于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甚至要高于欧盟15国的平均水平,超出澳大利亚与美国近一倍。
研究发现,中国的社会保障缴费的快速增长是税楔增长的“主推手”。数据显示,中国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占GDP的比重,从1998年到2008年增长了一倍多,而同期被认为“超高速增长”的税收,不过增长了七成。
为此,世行建议大幅度降低劳动者的税率。尤其是降低居民收入中用于社会保障的缴费。这包括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世行的建议是值得我们认真考虑的。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是否可以考虑:
其一,停止收缴住房公积金,而将各项社会保险结余的资金用作住房贷款,财政部作担保,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签约,由后者进行管理,住房贷款的资格条件仍然基本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款。这样,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以少交3.5—12%的住房公积金,也免除了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后顾之忧。
其二,将养老保险划分为基础和补充两部分。基础部分,即现在的社会统筹部分由政府负完全责任,筹资方式是现收现付,标准按物价指数进行调整;补充部分,即现在的个人账户和企业年金,两者合并,实行政府监管下的市场化运作,给付时按交费多少和基金收益进行核算。基础部分实行强制性缴费,补充部分可适当实行自愿原则。这样,收入较低的劳动者就有了选择的余地,而且可以减少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压力。
限于篇幅,具体的理由就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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