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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考试评价标准 |
分类: 教学指导 |
1、
要用普通话,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声音响亮;每出现一处不全要求的扣1分,扣满10分止。
要一字一句背准,没有错字,不丢字,不添字,每出现一处错字、丢字、添字扣1分,扣满10分止。
要按“句、逗”停顿,不重复字音,不顿读;三项中每出现一处扣1分,扣满10分止。
2、流利(30分):
背诵通顺、连贯,要把句子背诵完整,不出现断句;出现一处不完整、断句扣2分,扣满16分止。
要背出句与句之间、段与段之间的间歇,不复背,速度适中;复背一次扣2分,速度过慢或过快不合要求一次扣2分,两项扣满14分止。
要背出不同的语气,语调恰当;要背得有轻重缓急,比较准确地表达出文章或作品的思想感情;根据文章内容处理,出现一次不当处扣2分,保满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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