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石油为何又见浓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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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2011年11月22日18时35分,大连港中石油分公司两个10万吨级的油罐密封圈遭雷击起火。经过700多名消防官兵、180辆消防车1个多小时的紧急扑救,大火才被基本扑灭。
大连中石油是中国最大的炼油厂,同时也是一年多来事故最多的厂家,请看下表:
为什么事故频发还不能引以为戒?我看最主要的还是公司人员缺乏主人翁的意识和强烈的责任感。
中石油着火,损失由全国人民埋单,无关公司管理人员的痛痒,大不了引咎辞职。加之没有巨大的人员伤亡,求个“心里踏实”,再“发一次火”又有何妨?何况调查过后,事故的责任就会很快地淹没在大力表彰的掌声里。不久,重新“浮出”水面,挪个据点后照样又会指手划脚。然后,石油公司不还是毫发无伤、生产经营步入正轨,恢复正常的秩序?
然而,事故处理的结果是否真的达到了“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要求?是否充分增加了透明度,是否真正给了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不得而知。不然,为何十几个月后又见浓烟升起?为什么事故发生后查名了原因,还会重蹈覆辙?我看,无论是个人,还是某个公司、团体,想要提起高度注意,做到防微杜渐并不难,难的是,仅存的那点可怜的责任心。
人民不希望有接二连三的辞职、撤职现象发生。可是,一些管理者一手拿着国家的俸禄,另一只手早已忘记了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玩忽职守,视国家的财产,甚至是人民的生命为儿戏,他们被火烧剩下的那点责任心早已麻木在自己的天地里了。如此一来,大连火灾“复燃”也便见怪不怪了。
有时“停”,是为了更好地“进”。大连中石油连续发生爆燃事故,却从未听说过严格整顿内部管理秩序,高层也好,工人也罢。难道在当今高油价的经济利益驱动下,他们根本不舍得停业整顿?不舍得那持续增高的几个百分点?也难怪不仅有再一、再二,而且还会有再三、再四、再五此起彼伏。真是可笑,这么多次的重复错误,即使几岁的小孩子也会记住,不会再犯了吧?说白了,这就是渎职、是对人民的犯罪!
事故频发,显而易见公司内部存在着不负责任的严重管理漏洞。各种表格、计划、规划图、诸多的守则、严格的规章制度屡见不鲜,束之墙面,那些恐怕都是参观、汇报用的吧?如果这些华而不实的、虚伪的“文章”真正贯彻到每个石油人的心里、脑里的话,我看,油烟也至于在人们的心痛和纠结中燃起吧。说到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个人主义思想充斥着每个人的头脑。
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归根到底还是责任心的问题。倘若石油公司是他们自己家的,情况会大不相同。也就是说,公司是国家的,它姓“国”,不姓“家”,那里没有主人。
火灾事件是个长鸣的警钟,不仅仅是大连中石油分公司,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反思。作为社会的一员,大家都肩负着不同的使命、责任,如果每个人、“包括”管理者都以的国家利益、人民的利益为重,又怎么能换来的是唾骂声和叹息、惋惜声呢?那样的话,肯定空气中就不会再见到令人厌恶的浓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