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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系列之——如此罚款

(2011-03-01 0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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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教育

上周日在家门口,遇到一位与我关系不错的学生家长,她孩子就读的学校也是一所寄宿式的。她说自己的儿子已被老师罚款两次了。我认为其中必有蹊跷,她对我说,第一次,她儿子中午和同学一起吃瓜籽儿,结果被老师发现,便立刻让他又买了四袋儿作为惩罚给带走了。第二次,是自习课说话了,又罚款二十元。我听后,真是啼笑皆非,这是哪儿跟哪儿呀!

学生吃零食,做教师的是该管,可教育的方法,仅此一条途径吗?我怎么总觉得,这有点像以前从语文课本里学过的《卖炭翁》,其中的名句“系向牛头冲炭值”呢?多么惊人相似的一幕?老师是否看到学生吃零食,自己也早垂涎三尺了呢?不然的话,让不挣钱的学生去买四袋儿自己拿走,又怎么解释呢?我们教师的人格仅此而已吗?我为这个同行感到脸红!

学生课堂说话、影响他人是不对,可哪条哪款规定应该罚款呢?难道老师对此“黔驴技穷”、无计可施了吗?我最熟悉的是交通罚款、公共场合随便吐痰罚款、、、,但诸如此等,罚款之前要先开单子,那么,照此说法,被罚学生手里是不是也该“荣幸的”有个收据呢?班主任老师给学生开罚单了吗?罚款与被罚款之后有个明细的交代吗?

正因为有了这么不堪入耳的新鲜事儿,才使得我们的教育某些地方产生了恶性循环,才导致了有些学生走向社会后,缺乏应有的做人原则、道德规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要想规范教育,首先要提高教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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