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博友赛,有几个博友没有在记分卡上签字而被淘汰(完全正确,符合规则)。但我认为博友在需要加强比赛规则常识的同时,裁判在这种业余比赛非原则性问题上,不能站在博友的对立面:可抓到一个没有签名的人了,哈哈----你出局吧。而是应该认真审核每一个博友的记分卡,在他们上交之前帮助他们提高对规则的理解和执行:比如,经常会出现的某个洞成绩不是记录一共打了几杆,而是记录加了几杆;再比如漏签名!当然,记分卡上交以后,天皇老子也不许改----严格的执行规则!!!
如果这样,也许在这次比赛中就出现大家更好的理解和执行了规则,而裁判也帮助大家,没有遗憾的被踢出局的人了。
俺再介绍一下美国比赛时纪录成绩的方法和要求:
美国比赛:一般重大比赛3人一组(其他比赛一般4人一组),A纪录B成绩,B纪录C成绩,C纪录A成绩。。。。。。的同时,组办方建议在计分卡上同时纪录自己成绩(这种特殊计分卡有2栏,除印有这次比赛时间和球场及每个洞长度以外,上面一栏是你纪录的另外一个打球人的成绩,必须是每洞打几杆而不能是加减几,同时希望鸟画一个圈,鹰画两个圈,鸡等没有规定),下面一栏是可以撕下来,自己保存并纪录自己成绩的。同时,打球人一般还每人拿一张球场计分卡,记录全体人员的成绩。每打完一个洞,要求下果岭时高声报自己杆数,无争议时才纪录。如果有争议,全组人共同确认这个人成绩记录以后才可以离开。一般会建议4-5个洞时互相核对成绩,9个洞时必须核对。最后成绩双方核对无误时,纪录人和打球人同时签名,全组必须一起交成绩,裁判当场问有没有规则上的问题和争议。同时裁判会审核记分卡,主要内容是有没有记录的数字不清楚,有没有争议的杆数,有没有漏签名等。如果没有,积分表交到裁判手中同时生效,不容许再有任何修改!
在美国打各种比较正规的比赛,经常会有争议球出现。一般会请裁判当场裁决:任何人必须服从裁判的裁决,如果你有异议可以上述,但是不能影响比赛。
但是,当没有裁判在场的时候,我们处理这样的球时:
1,争议人打两个球,分别记录成绩。在最后上交记分卡前,和裁判沟通以后确定哪一个成绩是有效的。
2,他打两个球,但是必须打应该先打(离球洞远的)完一个球(进洞为止),再回来打另外一个球。
3,美国比赛时是相互记录成绩(2-3人相互记录),在最后上交记分卡时,记录人和被记录人都要签字;而有争议的两个成绩,要记录人明确标出有效的一个,并在这里签一个自己签字的缩写!同时必须填写最后的成绩(其他的可以不填最后成绩)。
4,记分卡上交以后就不能有任何再争议。
5,记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不服从裁判最后判决)不签名。
在这次博友赛出现的几次判罚,我个人的观点:
老詹的三杆应该罚----他多次参加职业考试,对规则的理解应该超越他人。
被判出局的人,应该在得到裁判帮助指导下,完全可以按照规则完成比赛而不是遗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