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待孩子说谎这个问题上,没有人会对中国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的重视程度质疑,但是我们的教育方法却没有让我们取得与前者相同的地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我们并不真正理解孩子的“说谎”行为。
一般说来,3岁以前儿童的“说谎”行为无伤大雅。因为这个时期的儿童不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健忘,而且分不清想象与现实的区别,他们对自己所说的“谎言”都不知道是真是假。
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创始人蒙台梭利博士指出:幼儿时期是孩子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在3岁以前,孩子的脑神经就已经完成了60%的配线工作。这个时期的孩子想象力极为丰富,学东西也很快,能够以惊人的速度将看到的、听到的及接触到的事物一一吸收。但是,由于幼儿尚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也就很容易想当然地认为事情就是他所以为的那样。
所以,当你注意到你的孩子有“说谎”行为时,不用太过惊讶和焦虑,更不要去指责他,甚至可以忽略它,因为那是无伤大雅的行为。
3岁以后的儿童比起幼儿,语言能力渐趋成熟,伴随智力和体力的发展,“说谎”行为演变得相当复杂。4岁到6岁左右,儿童的说谎行为往往带有一定目的:或想得到某样东西;或为了吸引他人的注意;或为了讨大人的欢心等等。这些都说明了这个时期的孩子,已经开始了有意识的说谎,值得家长去关注。到了五六岁左右,除了故意说谎外,孩子还会竭力否认自己的谎言。因为他们渐渐意识到,如果被父母发现自己说谎了,就会招来责骂或惩罚。为了逃避惩罚,孩子们选择竭力否认。
日本心理学家宫城音弥在《情感与理性——人性心理剖析》一书中说,说谎有两个要素:一是具有想欺骗他人的目的;二是说不真实的事。这一般是指有意志、有意识的说谎,具有想欺骗他人的意志,而且有意识的说不真实的话。
而西班牙学者Masip等人将说谎界定为:通过言语或非言语的方式,有目的地隐瞒、伪造或假造有关事实或情绪的信息,以诱导他人形成或维持一种沟通者本人认为是假的信念,无论成功与否,均可被视作说谎。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尽管不同的研究者对说谎有不同的界定,但概括起来都强调了这样三个因素:陈述目标的虚假性、传递者认为它是虚假的、传递者具有欺骗接受者的意图。
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三个要素的,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谎言。就拿三岁之前的儿童的“说谎”行为来说,那顶多就是说大话和幻想而已。
再大一点的孩子,如果得不到父母的关心和良好的教育,也许会有小部分人发展成习惯性说谎,这对孩子的社会性发展和将来造成严重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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