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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的股票 |
分类: 我的胡思乱想 |
朋友老J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刚来深圳工作,他就急匆匆利用国庆假期来深圳看房,想置一套房子给儿子,自己退休后也可以来住。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几年不少家庭都是这样在为中国的房地产添砖加瓦:八零九零后就业在哪里,五零六零后的父母跟着就去买房。也怪不得那些“啃老族”,谁叫社会财富大多到了他们父辈的手里呢?
老J来之前读了不少房地产方面的资料,尤其是那些“砖家”的文章,对多方和空方意见如数家珍,但还是不知道房价以后是涨还是跌。来深圳后一打听,房价正“蹭蹭”地涨着,就把“砖家”扔到一边儿去了,一个字:买。恨不得马上动手。
陪他在蛇口看了几套旧房。周围好像都没什么新盘了,“深圳湾一号”倒是在卖,老J的“腕”没那么大,连售楼处都进不去,呵呵,这个社会太TM势力了。走到招商大厦旁,收到一个传单,说是旁边一栋旧房在卖,楼梯房,一共十多套房子,私人原先从某单位整体买下来的,现在想套现,起价25800元/㎡。我就陪老J去看。
看完之后感觉不错:位置好,户型好,价格合适。老J很动心,但仔细一问,这栋楼的产权年限一共是50年,已经用了二十八年,只剩二十二年。只剩下二十二年使用权的房子跟新房在价格上没有明显差别,老J实在想不通,决定放弃。
这让我想起我上一篇文章谈到的茅五(茅台、五粮液)商标使用权问题。在对那篇文章的评论中,很多人说茅五的商标使用权不是什么问题,总有一天会注入上市公司。还有人损我把十多年前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又说了一遍,没什么新意,因此当我是“茅黑”或“五黑”,以为我是做空茅五的水军。
其实,我是读了茅五泸(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的年报,然后把自己的感想写下来,绝对没有做空茅五的意思,更没有对“茅粉”、“五粉”幸灾乐祸、“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的想法。对于茅五商标权的事,我感到非常疑惑,可谓一头雾水,不知道多少年之后,这种事情会如何变化。
其实,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在《物权法》里有明确说法。《物权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在2007年3月《物权法》出台之前,我买房跟老J现在的心情是一样的,即便买的是新房,也感觉不踏实,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国家可以无偿收回,那么,房子就跟汽车一样,每天都在贬值,没有了任何投资价值。
有人在议论茅五商标权问题时提到,生活在一个国家,就要相信国家信用,茅五大股东是国有企业,茅五上市公司的商标权问题不是问题,相当于有国家信用担保。呵呵,不要跟我提什么国家信用担保,如果说茅五商标权有国家信用担保的话,你拿出类似于《物权法》这样的法律条文给我看,我才相信。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都是没用的。如果说这就有国家信用担保,那么,国家的电台、电视台、报纸每天做了那么多药品广告,你能保证其中没有假药?
八年前,那时《物权法》还没出台,我建议老L投资中国大陆的房产。老L是我大学同学,毕业后在国家部委工作,后来留学日本,找了个日本老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回到广东做生意,赚了不少钱。老L跟我说:“你不做工厂了,做投资、做房地产顾问,我觉得很好。但投资千万别投中国的房地产。在日本,你买一栋房子,这栋房子连土地都是属于你。日本人口那么密集,还有很多别墅。中国的土地是国家的,你买的房产只有七十年土地使用权,而且高层建筑居多。七十年使用权啊,哪是买房?是租房!一次性付款租用七十年!而且,七十年都很难保证,哪天国家要这地了,你的房子就得被拆。”
老L言行一致,一直租房住。八年来的中国房地产盛宴,对于他来说如过眼云烟。他静静地做自己的生意,而且做得很不错。我很佩服这样的人,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事情,不受外界干扰。
我没听老L的,并在房产投资上有些斩获。但他说的这番话总在我耳边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