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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方面的回复荷花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深化方案建言之十

(2022-09-06 07:01:31)
标签:

城市规划

历史文化

建言

有关方面的回复

荷花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深化方案建言之十

*** 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 针对您的意见,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于荷花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关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您的意见观点清晰、论述详实,既包含您对街区历史场景和历史信息的描绘与记载,也提出了对街区保护发展的深入思考,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读和学习。 您意见中第 1 条“关于荷花塘街区历史文化保护的评估” 2 条“关于历史价值”、第 3 条“关于功能定位 5 条 “关于建筑风貌” 10 条“关注历史街区外围界面” 11 条“关于高度控制“、 12 条“分单元、分院落、分阶段、 渐进式逐步整治”意见本次均吸纳。

4 条“关于土地利用优化”,“不再增加 B3、Rb 用地”: 本次新调整增加的 B3、Rb 用地主要为落实保护再生规划设计方案的示范项目、适应功能与权属的改变,且涉及的主要为不可移动文物,在具体实施中,对于建筑的措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保护规划中对于院落和建筑保护管控的要求执行。该类项目用地规模小且分散在不同院落,将以院落为单元进行“微更新”,不会出现鸣羊街东成片更新、改变格局原貌的情况。其他意见吸纳。

  6 条“关于历史街巷”,对于历史街巷的保护控制是分类的,因篇幅所限未全部展开,保护规划中相关保护要求如下“一类历史街巷:严格保护街巷断面尺度,保持现有名 称和走向,保护、延续或恢复街巷两侧历史风貌。其中,一级院落临街界面原则上禁止新增门、窗洞;二级院落临街面不得擅自新增门、窗洞,确有开门窗需求的,应履行相关程序,门窗样式应符合传统建筑临街门窗形式特点。对破坏街巷历史风貌的建筑进行整治时,其临街界面应按其传统形式或参考传统形式砌筑,恢复历史风貌。二类历史街巷:原则上不得改变走向和名称,协调沿线建筑风貌,保证界面连续、 风格统一,与传统风貌相协调。”此外,对于已列入南京历 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的历史街巷,即使沿线局部建筑风貌有改动,也是按照严格一类历史街巷要求执行。其他意见认同并吸纳。

7 条“关于建筑遗产分类保护利用及整治”,从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到一般建筑,保护要求是从严到松、逐步放宽的。不可移动文物受法律保护,其保护修缮方案具体由具备相应文物勘察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承担、由文物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并审批,街区保护规划难以决定对各不可移动文物的具体修缮方案。对于市政府已公布的各批次历史建筑,由历史建筑保护图则提出总体保护要求和每一处历史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市规划资源局网站有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公示材料,产权人手中的《南京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中有该历史建筑保护图则和相应保护管理要求。由于风貌最完好、价值最高的建筑已作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公布、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控制,因此其余大量的传统建筑的保护措施较为灵活,需要在更新中给与一定弹性, 在具体实施中由建筑设计团队和业主协商并由相关部门审批;恢复传统风貌是该类建筑保护措施中的高要求,但在实施中难以作为强制性要求;当然,如有恢复历史风貌较好的传统建筑,未来还有可能推荐作为历史建筑进行更严格的保护控制。

  8 条“关于道路交通优化”以及街区南部的绿地。首先,为增加街区可达性,南部新增可通车道路是必要的,也是经过历次评审专家认可的。根据南京城墙保护规划,城墙保护范围(15米)内不应新增车行通道,因此原规划道路北移至保护范围外;考虑尽可能减少建筑拆迁、采取单向通行、6 米的宽度。同时,按照城墙保护的要求,15 米保护范围内建筑远期均需要拆除,既避免影响城墙安全,也避免城墙突发情况对房屋的破坏。因此,南部的规划绿地是基于城墙文物保护要求形成的。其他意见吸纳。

 再次感谢您对本项目的关注!

 

 2022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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