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第40期 文/袁真富博士 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本刊专栏作者发表,[商标]文章
苹果公司(Ap p
l e I nc)的成长史似乎也是一部商标争议史。就像他推出的时尚电子产品一样,苹果的商标争议也总是不断引起关注。平板电脑i P a
d才刚刚上市就风波不断。由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早在2000年1月就在第9类计算机、电视机等商品上申请了“I P
AD”商标,因此苹果公司只好与唯冠谈判商标转让,不料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深圳巨龙兄弟公司扬言要买下唯冠的I P A
D商标,“我们愿意出比苹果更高的价钱。”但话音未落,2010年5月14日,巨龙公司就收到苹果公司的通知书。苹果公司称,唯冠同意出售和转让i
P a d商标,苹果公司有受让中国i P a d商标的权利,巨龙兄弟若购买i P a d商标,就必须承担该项购买的风险。
其实早在1980年,苹果就惹上了商标麻烦。当时的披头士成员乔治·哈里逊注意到一家杂志的苹果电脑广告,认为苹果电脑与披头士1968年成立的苹果唱片(Ap
p l e C o r
ps)可能发生商标争议。双方1981年达成协议,允许苹果电脑使用该名称,但只限于在电脑业发展,披头士的公司则继续耕耘娱乐业。
2003年苹果电脑推出iTune,双方再生冲突,苹果唱片声称苹果电脑入侵了它的领域。经过一番诉讼,双方在2007年达成协议,苹果公司取得了“Apple”品牌的全部控制权,并授权让披头士的唱片公司继续使用某些商标。
令苹果公司陷入商标大战的还有他的“I”系列商标。2007年1月,苹果公司高调推出新手机i P h o n
e后,时隔仅一天,思科系统公司便将苹果告上法庭,宣称苹果使用i P h o n
e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事后,思科和苹果握手言和,根据协议,双方在全球范围内皆可在各自的产品上任意使用i P h o n
e商标。而在国内,苹果公司面临着同样的问题。汉王科技早在2004年就注册了“I p h o n
e”商标,苹果公司不得不在2009年7月以365万美元从汉王科技买下iPhone商标。
这一次,苹果似乎又要花重金买下I P A D了。上市不到一个月,苹果i P a
d平板电脑就销售了100万部,2010年5月底还将在美国以外的9个国家销售,但不包括中国。如果不解决商标问题,苹果公司的I P A
D进入中国将面临法律障碍。
作为一个国际性的大公司,苹果显然不会在商标问题上那么无知。从商标管理的惯例来看,苹果公司在启用一个新商标时,应该会在其目标市场国家或地区进行商标检索,以确认其商标是否存在侵权争议。如果存在争议,要么就回避侵权换一个新商标,要么就去花钱买下来。
显然,苹果公司对头文字“I”的商标有着强烈的偏好和执着的追求,不会轻言放弃。稍微观察一下就知道,苹果公司使用和注册的商标,总是喜欢加一个前缀“I”。仅在中国他就已经申请注册了I
M A C、I P H O T O、I T U N E S、I B O O K、I M O V I
E、IPOD、IDVD、IPHONE、IWORK、ILIFE、I P A D等商标,俨然一个“ I”打头的商标大家族。纽约K r a
m e r L e v i nNaftalis & Frankel LLP的合伙人约翰·丹尼尔(Jo
h n D a n i el)说:“‘I’前缀是苹果一直正在开发的,如果失去它,苹果公司将是不幸的。”
苹果公司的“ I
” 系列产品已经赢得了不计其数的粉丝,但也埋下了不少商标隐患,
因为以I打头的商标不可能全部被苹果公司收入囊中,更不可能在全球所有国家都成功预先注册,因为这些商标的显著性不是特别强,又具有视觉冲击感,苹果公司想得到,别人同样也想得到。IPHONE和IPAD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幸运的是,苹果公司有钱去购买。但不幸的是,因为它是苹果公司,人家也会坐地起价。如果苹果公司继续坚持头文字I的商标战略,很难保证下一个备受瞩目的I字头商标不会握在别人手里。
事实上,或许有一种可能,那些以抢注商标为业的商标刺客,可能正在努力挖掘下一个头文字“I”商标,然后等着苹果公司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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