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公关神文”罔顾事实,出卖队友,实为脑残。在扒皮之前,先把汉森这个倒霉队友拉出来遛一遛吧!
公关稿是这么写的:尽管曾经饱受热捧,但一个客观事实是,现在的槟榔正陷入被“妖魔化”的窠臼。见微可以知著,姑且不论世界卫生组织评定“一级致癌物质”的权威真实性,2013年4月下旬,因旗下明星产品四磨汤被曝成分含槟榔,汉森制药遭遇了一场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四磨汤用事实证明了自身的清白,但仍免不了股价的下跌与企业的损失。
那我们就来看看汉森是用什么“事实”来“自证清白”的!
根据汉森当年的声明:
三、公司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组织实施过四磨汤口服液的毒理试验,由中国药理学会药检药理长沙新药新技术服务部完成:其中小鼠急毒试验给药剂量相当于成人剂量400倍;大鼠长期毒性试验给药剂量相当于成人剂量120倍,连续给药四周。毒性研究结果表明:四磨汤口服液安全。根据以上毒理试验证明,四磨汤无致癌风险,故公司未在产品说明中做出特别提示。
药的事情我不懂,但药的评价应该比食品更严格吧?根据GB15193.1-2003《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完整毒理学评价包括急性毒性、遗传毒性和致畸实验(30天)、亚慢性毒性(90天)和慢性毒性(包括致癌)四个阶段。
请问:仅做了急性毒性和遗传毒性,连亚慢性都没做到就声称无致癌风险是何道理?而且动物实验根本无法复制槟榔致癌的机理,就算做完四期毒理学实验,也无法证明“槟榔不致癌”,最多能证明“四磨汤里的槟榔导致癌症的风险低”,但它依然是个“含有致癌物”的中药。
如果这次槟榔翻案风再次波及汉森四磨汤,只能怪你的队友太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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