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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stellar读后感---那些电影里没看出的细节

(2015-01-02 12:37:40)
终于把Interstellar看完了。其实它是一本很薄的书,如能全天读,大概两天就能看完。可惜最近要处理一大堆事情,才拖到今天。它是一个这样能把你吸进去的故事,基本上我晚上经常翻着它睡着了。我们看电影的时候,已经看见了星际旅行和后面物理故事的宏大,我对这个故事相当着迷,所以才非常紧迫想知道更多。

先从这本书作者说起吧。这是Greg Keyes的小说。作者生于一般家庭,读的是文科专业的本科(人类学)。刚刚本科毕业不久(24岁)就娶了个漂亮的艺术系女学生,昵称Nell。小夫妻过着非常贫寒的日子,妻子上学,丈夫去报社印报纸为生。两人倒是一直不离不弃。Greg一直在写书,但是好多都没有发表。后来他读了人类学的硕士,又读了人类学的博士,proposal都交了,一下子红了,于是到了ABD阶段,放弃了博士,开始了职业作家生涯。

作者经历让我感到非常神奇的有两点。第一,无论是他,还是他父母,妻子,没有一个人是学物理专业的。他们不是文员,就是文科学者,要不就是艺术家。他是把物理学知识研究的这么深刻,并且贯串到充满人文主义的故事中,其实也是一种厚积薄发。

第二,就是他的清苦经历,实际上,也铸造了故事的一部分。由于生活拮据,夫妻俩虽然87年就结婚了,但结婚整整18年后才敢要了长子。之后2008年又生了个小姑娘(也就是婚后21年)。他们的孩子,与Interstellar里面的Tom和Murph多么像。特别是女儿Nellah,是Greg 43岁才得来的宝贝。老来得女视如珍,所以也就能理解故事里面,Cooper对于Murph那种感情,实际上是Greg对Nellah的父女深情的映射。

好了那么现在点评书中的故事给我印象最深刻的部分吧。一个情节是Cooper带着Tom和Murph去追无人机。那个飞机是印度空军的侦察机,在影片中一笔带过,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它会在天空飞了那么久。其实无人机是太阳能电池的。只要有太阳,无人机就可以飞。实际上这个时候的人类已经远离工业文明有十年了。Cooper破解它的代码,就是要找回自己的梦。

这个离工业文明很远的作证,在Cooper去找NASA之前也有细节。记得当Cooper破解了引力的binary code之后,发现那是坐标之后,拿出一张很旧的,充满灰尘的地图吗? 地图旧的原因是,那个时候新的地图,都已经没有GPS坐标了。Cooper那个是绝版十年前的地图。证明他还是在心灵的角落给梦想留下了位置。

Cooper能破解那个沙子的引力pattern是binary,也是因为他小时候有一个玩具。有背后的磁铁吸着前面的铁屑,能够控制不同的引力pattern。在五维空间的Cooper自己,知道自己一定能想明白,所以才模仿儿时的玩具,做出了引力pattern。

我们知道后来,Cooper,Amelia, Doyle,和Romilly对接到了Endurance上面。那个巨大的旋转器,实际上是模仿地球引力的。我们也听到一部分台词,Romilly(黑人大胡子)马上就开始有点恐慌。Cooper坐下来安慰他,还给他听海潮的声音。

Romilly恐慌的原因在书中有更多的交代。Endurance是靠旋转的离心力来模仿地球引力的。这样做的目的是,长途星际旅行必须有引力,长期失重,宇航员的心脏和骨骼会受到巨大损害。而模仿的离心力毕竟不是真的引力,自旋半径娇小,会产生Coriolis effect。有些人对这个毫无感觉,就像Cooper,而有人会超级敏感。其实Romilly那个时候已经很不舒服了,所以才一开始就恐慌了。

这就更让后面的情节令人唏嘘。那么害怕的Romilly,孤单的在Miller星球外面,等着Cooper和Amelia整整25年。以至于见到他们,头发和胡子都灰白的他,老泪纵横。

还有一个情节,就是Tom通过录像秀给Cooper看的大儿子, 他说他想给儿子命名Coop,妻子说,下一个再叫Coop吧,于是他们给孩子命名叫Jesse。而后来Murph冲到Tom家,跟Tom吵架想把孩子带走,那个孩子名字叫Coop。

也就是说,Murph会如此发疯,会疯到烧玉米田,是因为Jesse已经夭折了。而Tom会那么倔强抵御,是因为他潜意识里已经知道因为自己固执而失去了大儿子,他在坚守最后的心理防线。

我就简单讲这几个情节吧,对于还想看这本书的同学就不多做透露了。但是我还想写的是,读了这本书,才发现,Cooper对Murph的爱有多深。他每做一件事,脑子里想的都是Murph,他甚至连呼吸都是为了Murph。就算Murph脾气大到多年都不原谅他,他还是能够深信,Murph爱他就像他爱Murph,只要是他送的手表,Murph一定会回来找的。

父女的感情,实际上穿越了时空。他和Murph的命运,和故事里的另一对父女,Professor Brand和Amelia,形成了交错。

一对是女儿等不及父亲而死去,一对是父亲等不及女儿而死去。因为时间,都是一生的错过。所以Professor Brand说:“我不怕死,我怕的是时间。” Cooper回到太空站的时候,Murph那里的时间已经过了80年。Tom在20年前就死去了,Murph也是快100岁的老妪。 

Cooper站在病房外,痛苦的想:“我离开的一年,是她的一生,我该怎么挽回和她错过的一生,我该怎么求她原谅我错过了她的一生。”

读到这里,我觉得我仿佛能体会作者的心。作者Greg已经51岁了,女儿Nellah才6岁。他害怕时间。害怕时间让他们父女错过一生。就像在故事里一样,他看不见女儿成长,从叛逆到成熟,变成科学家,变成拯救世界的伟大的女人,生儿育女,子孙满堂。

Greg害怕的是这个,所以他直面恐惧,把它写进书中。他甚至设计了一个“完美女婿”的形象。Dr.Getty是一个温柔的医生,话不多,却悬壶济世。Murph不论悲喜,还是发脾气,他总是默默站在Murph的身后。有点天性胆小,但是为了Murph能变得勇敢。对人谦和有礼貌,即便Murph和Tom打成一锅粥了,他还能保护Murph并润滑家庭关系。

Greg似乎在字里行间,用自己所有的感情,对幼小的女儿说这样一句话,如果因为时间我看不见你的全部人生,请你嫁给这样的人。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以为Interstellar是科幻书,写的是物理。看完了,我发现Insterstellar是本人类学的书,写的是父女亲情。 

很多朋友都爱开玩笑,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情人。说的是父女有多亲密。以前我听这话也就乐乐,看完这书,突然明白,这句话是错的,是女人们的自以为是。

在男人眼里,亲密无间,爱不可分,情人不是最高级,女儿才是。

太阳的万丈光芒,是不需要拿星星来比喻的。Greg是人类学大师,他把这个观点,润物细无声地流入了这个故事。

所以,新的一年,希望每个美眉,在一个真正爱她的人的眼里,活得像个大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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