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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城管”?纯粹瞎扯

(2015-01-08 16: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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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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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1.pstatp.com/large/1856/4028169652管理城市秩序从古至今都存在着。但在古代并没有“城管”一词,只有包含现代城管职责在内的一些机构。

《周礼·地官司市》记载:"凡市入,则胥执鞭度守门",另据《后汉书补注》:"军与民市,价不统一,设令以防抢夺",即设专职官员,以维护市场定价秩序.

《战国策•齐策》记载,当时有7万户,仅以现代一户3口的最低标准来算,总人口也达到了21万。城市大了,人口多了,治安、卫生、交通等一系列问题也就多了。在这种情况下,古代城管应运而生。从史料上看,古代城管除负责环卫、拆违章建筑、禁止占道经营外,还得“防火缉盗”,有的还有管理市场物价、维持公平交易和社会治安的义务,属于综合执法。

到了唐代,对市场物价的管理,则载入了法典之中.如《唐律,杂律》规定:"诸司市评物价不平者,计所贵贱,坐赃论;入己者,以盗沦."物价人员乱定物价,以盗窝藏赃物论处:舞弊受贿者,以强盗论处.又据《唐律》卷二十六载:"诸司作斛斗秤度不平,而在市执用者,笞五十";"若参市,而规自入者,杖八十."严禁在市场交易中用大秤小计,违者打50鞭;在买卖双方交易时,在旁高下其价,则打八十棍.

永乐二年(1404)设北京兵马指挥司,定都北京后分设五城兵马司。即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正6品衙门。各设指挥1人,副指挥4人,吏目1人。负责治安、火禁及疏理泃渠街道等事。相当于现在的北京市卫戍区及公安局。当然还有最重要的是管理街道卫生、秩序等事,范围较广。

清朝设立督理街道衙门,掌京师外城街道修治及居民修造房屋。先由工部满、汉司官二人管理,乾隆三十一年(1766)改由都察院选满、汉御史二人,工部及步军统领衙门各选司官一人,由皇帝简派管理。京师内城由步军统领衙门管理。

清末,天津警察厅便发布了在今天应该是城管局发布的《整顿路政办法四条》:其中两条是:马路街衢旁各商铺有安设风挡、占用边道者,应即一律拆退;铁铺、石铺、木器铺及洋广杂货等铺,在门前堆积什物材料,占用官路者,应即一律让出。

古代管理城市秩序的人叫法不少,或称“胥”,或称“卒”,还有称“市吏”“监市”等等。但在事实上,古代并没有现代城管局这样的专职机构,自然也无城管队员一说。只是在职责上有类似于现代城管的职责。

微信公众号:第九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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