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格格等于公主?错,苏麻喇姑都能称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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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2.pstatp.com/large/1804/4765606715清朝的格格等于公主?错了,格格的用法要比公主广。
公主,是中国古代帝王对于皇女的称号。
格格,是清朝建立之后成为一些满族贵族女性正式封号的一部分。满族人日常使用时无论身份贵贱,未出嫁者都可称为格格,然而作为封号及汉族人使用时则多指身份尊贵的年轻女性。
后金初年,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如,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皇太极继位后,于崇德元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儿开始称为“公主”,并规定皇后所生称“固伦公主”,妃子所生及皇后的养女,称“和硕公主”,“固伦”满语,为“天下、国家、尊贵”,一般放在公主的称号前面,固伦公主是清朝公主的最高等级;“和硕”,满语,意为一方。两种封号强调了嫡庶之别。也有例外,如慈禧太后收恭亲王的女儿为养女,封为固伦荣寿公主。乾隆帝封惇妃所生之女为固伦和孝公主,下嫁和珅之子丰绅殷德。
后金时期,可汗和贝勒的女儿称为格格。《清史稿》记载:“太祖初起,诸女但号“格格”,公主、郡主,亦史臣缘饰云尔。”
1660年又规定除皇帝以外的贵族之女下列封号:
亲王女“和硕格格”即“郡主”,嫡女封“郡主”、庶女封“郡君”。
世子、郡王女“多罗格格”即“县主”,嫡女封“县主”、庶女封“县君”。
长子、贝勒女“多罗格格”即“郡君”。
贝子女“固山格格”即“县君”。
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即“乡君”。
不入八分公以下女一律不授封,俱称“宗女”。
在清朝,“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例如康熙年间,内务府的报告中有称苏麻喇姑(孝庄文皇后的侍女,曾抚养康熙帝)为“苏麻喇额涅(母亲)格格”。
无正式封号的贵族之女可称格格。《清稗类钞》称:“亲王之女称郡主,郡王及贝子、贝勒、辅国公之女称县主。然除公主外,虽有郡主、县主资格,如未奉有正式封号者,皆统称格格。大抵称格格者,以次女以下之处子为多。若其长女,未得正式之封号者亦罕。”
另外,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位在侧福晋、庶福晋之下。《清史稿》记载雍正帝的孝圣宪皇后“年十三,事世宗潜邸,号格格。”
综上所述,格格和公主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就算是清朝后来仿照明制,那格格的使用范围也要比公主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