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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地产随笔 |
今天有一则新闻是重庆市地税局相关的工作人员近日确认,该市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重庆因此成为国内首个对存量住房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城市。重庆的地税部门除对主城1月28日前取得产权的独栋别墅进行核查登记外,还会同国土房管部门,对该市1月28日前签订合同,但未办证的存量独栋别墅进行调查核实和跟踪管理,进一步锁定陆续办证的纳税人。相关的数据显示,全市存量独栋别墅目前主要分布在重庆市主城除沙坪坝、大渡口外的区域,其中以北部新区分布的独栋别墅为最多。预计首批应税的存量房为3400套。有非官方的信息显示,此前该市已经有部分别墅业主在前往房产税征缴部门咨询后,自己提前主动缴纳了房产税。
看到这则新闻我一开始真没整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因为我记得重庆是今年1月28日正式启动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当时规定有四点:一、税收的征收对象。是对独栋商品住宅,不管存量还是增量都收税;另外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要征房产税,这个高档住房是指比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高两倍的房子。如果是在重庆没有户籍、没有工作、没有企业,但是到重庆买房子,买一套不会收税,从第二套开始收税,哪怕是普通房子也要收。二、征税的税率。按3倍以下收0.5%,3—4倍收1%,4倍以上收1.2%,不管独栋商品住宅还是高档住房。三、计税依据。目前是以房产交易价为征税基数,如果三年、五年以后可能会进入要用评估的方法。四、如无存量商品住宅,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都有抵扣。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可以抵扣180平方米,高档住房可以抵扣100平方米,是以户算,家里是一个人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三口之家一户也是抵扣100平方米。
也就是说当时关于房产税试点的规定中已经明确了要对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而此次只不过是再强调而已。既然是强调,那就说明此前执行不到位,再翻回头看之前的新闻,果然发现“房产税百日遇冷”, 5月5日,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重庆市已经入库的房产税试点征收税款只有几十万。上海国税局人士则表示,上海约有20笔应征房产税已经缴纳,具体多少税款,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数据。上海与重庆政府自出台房产税后,说好听些是基本上采取了相对保守的政策,说难听些是基本上处于无作为状态,没有任何的后续跟进措施,不但没有积极征税,也就有任何正面的纳税的宣传,给人的感觉是纳不纳房产税无所谓,好像房产税出台后就和任何人都没有任何关系了,实际情况演变成房产税出台了等于没出。
此次重庆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全国性的改革试点,我市将对存量房的房产税进行从严征收。对未按期办理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税款追缴;对经税务机关通知后仍不申报缴纳的,地税机关还将依法采取加收滞纳金、罚款、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看上去好像很严厉,但愿这次不是又喊喊口号,热闹一下就过去了,等若干时间之后什么时候政府又想起来了再喊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