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界关注的京版“国八条”落地,但是京版国八条并没出传闻中那么可怕,基本上是对国八条的细化。
我们来对比一下:
一、
国八条第一条: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在京版中体现为第一条: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
国八条第二条: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体现为京版第二条:建立和完善基本住房制度,逐步形成符合首都实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住房体系;和第三条: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三、
国八条第三条: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体现为京版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住房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第五条:实行差别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第六条:加强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四、
国八条第四条: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体现为京版第七条:各金融机构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实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
五、
国八条第五条: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体现为京版第八条: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第九条: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
六、
国八条第六条: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体现为京版第十条:继续巩固限购政策成果。第十一条: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确保限购政策落实到位。
七、
国八条第七条: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体现为京版第十二条: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务。第十三条:发展改革、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税务、公安、民政、统计、人力社保、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健全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第十四条:)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市有关部门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八、
国八条第八条: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体现为京版第十五条: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
至于有人说二套房以认房为标准和外地人购房需提供五年社保以纳税证明,其实在此前大家基本都已经预测到了,而最让人期待的国八条中要求的: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在本次京版国八条中却并没有体现,不免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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