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有木有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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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最高院法治精神从重从快坚决判处死刑杂谈 |
分类: 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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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5月28日,最高院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务必依法严惩,特别是对影响恶劣、社会关注的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必须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对于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从严把握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及相关职务犯罪分子适用缓免刑的条件。
最高法院古称大理寺,掌管刑狱,有生杀予夺之权,所以大理寺卿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盖其身负之重也。人最宝贵者生命,生命只有一次,错了就无法纠正,能不慎欤?法有条文,律有明令,认真执行即可。最高院一周之内一会儿宽严相济,要求慎杀,一会儿又从重从快,要求坚决判处死刑,似这等朝三暮四、朝秦暮楚、朝令夕改,使地方法院和百姓无所适从,这实在有违法治精神。
加上前一段为了惩治日渐嚣张的醉驾,好不容易醉驾入刑,就有最高法院副院长抛出“不是所有醉驾都入刑”的怪论,置法律于何地?法律难道是你手中的面团,想怎么揉捏就怎么揉捏,法律难道是你床上的小蜜,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法律尊严何在?
此次因为“中央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法院就大开杀戒,纯粹是官场作风,以一种错误掩盖另一种错误,本来食品安全犯罪早该治理,群众意见很大,你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以至于闹到不可收拾,惊动了中央领导,于是又来一窝蜂,从重从快坚决要杀,杀人不是刘翔跨栏,跑得快就好,不是举重队,举得重就佳。法律是天平、是准绳,作为掌管生死的人什么时间都不要忘了,罪刑适当,公平正义,千万不要用别人的头颅来染红你的顶戴花翎。越快越重只能反映你们草菅人命,让百姓如何对你们放心得下?
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已经让人民惊出了一身冷汗,说明过去有许多的冤魂。现在又要求从重从快,坚决判处死刑,如此杀气腾腾,更是让我们毛骨悚然。
最高法院,你们都是法律精英,有点法治精神好不好?
你们有木有?有木有?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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