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起一件有趣的往事。1958年14岁的我要入团了,填写表格有一栏“海外关系”。我问父亲是否要“交代”胡适之。他说:我们和江冬秀(胡适夫人)只是本家,并非近亲,这俩个人你都没见过,大可不必写上,你不要自找麻烦。然后郑重地说:“以后你不必称呼他胡适之。”
我不甚了了,照父亲的吩咐去办就是了。
中国人有姓、名,还有字、号。“姓”代表有共同血缘、血统、血族关系的种族称号,简称族号。“名”是每个人的代号,基本上是由父母起的(婴儿出生3个月后由父亲命“名”)。“字”只是限于有身份的人,不管男女只有到了成年(男子20岁时,女子许嫁时)才可以取字,“字”可以由尊长起,也可以自己起,或朋友赠与,取字的目的是为了让人尊重他,供他人称呼。“字”往往是“名”的含义的诠释,也可以是名的内涵的发挥,所以又叫“表字”。“号”也叫“别字”,一般由自己起,以表达自己的志向、兴趣、爱好等;也可以是朋友起的,也可能是崇拜者起的。有号的人不仅是高文化,而且往往社会地位也不低。不仅男性有“号”,杰出的女性也会有“号”。作家的笔名也属于号,因此具有自由性和可变性。称呼一个人用“名”还是“字”很有讲究。名一般用作自己称呼自己谦卑的称呼,或是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相互称字,这是有礼貌的表现;只有十分熟悉的平辈之间才会相互称名。下对上,卑对尊写信或呼唤时,可以称字,但万万不能称名。一般人尤其是同辈和属下只许称尊长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称字是为了表尊敬。
胡适,姓胡,名适,字适之。当初我称呼“胡适之”并不了解这么多规矩,而是看到社会上很多人这样称呼他。家父让我这个晚辈直呼其名,大约为了不让人感觉我尊敬他,以防对我不利吧。现在人们都称呼“胡适”,很多人也许都不知道“胡适之”是谁了。但是对于“蒋中正”至今大家都叫他“蒋介石”,其实“中正”是名,“介石”是字。今人对称呼“名”和“字”也许没有那么多讲究了。
江耘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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