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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歌》:离音乐更近了(下)

(2014-12-31 01:28:12)
标签: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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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中两篇都在讨论歌曲和歌手,下篇来聊聊其他的想法。

之前也提到了,我是在12月中下旬才开始恶补《Hi 歌》的,前两天都在写具体的歌曲分析,思考的都比较具体,但后台一直在对节目从尽可能多的角度进行审视。这两天越咀嚼越感觉到《Hi 歌》体现着互联网和传统媒体间的互相撬动——庞大而混乱的体系尚能维持运转,但内部微妙的平衡已被打破。在未来的几年间,好玩的节目会越来越多,玩法会越来越升级,电影、电视和互联网之间的壁垒将进一步打破,而不等壁垒完全消失前,内容就会进化出新的产品形态了。

手头可供展开的细节可能不够多,思路也会相对碎片,但会尽量分享硬观点。

以下都是个人感受,无法系统论证,请自行甄别。


音乐

这季《Hi 歌》看得我有个具体而直观的感觉就是,近年观众们的音乐口味变了。翻唱老歌的节目不提了,之前唯一一个原创音乐节目《好歌曲》里虽然都是新锐音乐人,但最终的音乐话语权还是掌握在导师手里。但《Hi 歌》就不一样了,歌手最终完成的成品还是要一位位网友来投票,应该算反映了真实的民意,那么这个民意就很值得玩味了——

进入年终盛典的七首歌,严格意义上的情歌只有《不敢》、《鱼》、《可乐》,《爱瘾》算半首,剩下的《默(寂静如歌)》、《模仿大象的步骤》和《春》完全不是情歌。情歌只占到一半,这在以往是完全不可想象的。

音乐是用来满足人的需求的,假如歌曲满足了听众的需求,听众才会有共鸣。因为流行乐的主流消费群体是年轻人,而爱情是年轻人的第一大情感需求(优先于亲情、友情等),所以流行乐中份额最大的一定是情歌,然后才是什么励志歌曲校园民谣常回家看看之类的。

但这表明现在的年轻人不谈恋爱了吗?肯定不是。一方面,现在的音乐总量中,情歌已经足够多了,而其他情感类型的歌曲还太少;另一方面,精神生活越来越丰富的年轻人,会在爱情之外,更多地追求自我精神的表达,会更多地关注酷、好玩、有意思的音乐。二者相互作用下,让这个趋势变得更明显了一些。


歌手

来看看本季《Hi 歌》中的歌手的基本信息,很有意思:

  • 张蔷:67 大陆
  • 游鸿明:68 台湾
  • 周传雄:69 台湾
  • 朱桦:69 大陆
  • 顺子:73 台湾
  • 黄征:73 大陆
  • 李健:74 大陆
  • 谢安琪:77 香港
  • 姚贝娜:81 大陆
  • 常石磊:81 大陆
  • 胡彦斌:83 大陆
  • 大张伟:83 大陆
  • 黄龄:87 大陆
  • 华晨宇:90 大陆

首先,港台选手除了谢安琪以外全军覆没,其次以74年为界,40岁以上的歌手全部被淘汰,40岁以下的歌手,除了黄龄,其他全部进入决赛,而且最终成绩基本等于年龄倒序。

在水准没有质的差异的前提下,认同感会极大地影响歌迷对明星的喜好。地域当然也很重要,但最关键的是年龄——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偶像,你不用超越前辈,你只用在同辈中脱颖而出。


节目

具体的互联网元素如弹幕、点赞送花什么的我就不赘述了,有意思的点在于:节目组在保持了一线卫视的节目制作品质之余(湖南卫视团队),还非常接互联网的地气:第一期节目把上下期拆开发布,效果不好就合并起来一起发。明星能折腾(华晨宇&常石磊)就剪选手的戏份,明星选歌快(朱桦&黄龄)就多给选手戏份,还有时间让被淘汰选手谈感想呢。最逗的就是决赛直播,只有开场读秒,然后就按流程走根本不用想什么时候结束(网络直播也无所谓直播时长),相对电视直播而言,(有点)粗糙又(非常)轻松。

《Hi 歌》很有互联网产品的特质,产品有瑕疵,但优点也有,最重要的在于有了一个大体框架后先快速作出成品,然后在执行中再慢慢调整缺点。这让《Hi 歌》对比起《我歌》《好声音》《好歌曲》等节目来,制作上显得有些粗糙,但比起网络节目来讲,质量上就是毫无疑问的碾压了。

好团队在哪里都是好团队,只要有核心价值,想明白了资源和需求,转型根本不是问题。


竞品

表面看起来《Hi 歌》最直接的竞品就是《中国好歌曲》,同时还有和许多其他音乐类节目构成竞争,但《Hi 歌》的播出平台和观众消费方式(不一定是前啊,花时间也是消费生命嘛)决定了《Hi 歌》更像是天娱和腾讯共同出资组建的新团队,在互联网娱乐内容领域的开荒。电视级质量的内容,抢的是海量但低质的互联网音乐产品。

比如 YY 。2014年 YY 娱乐(真人秀、歌手演唱会,与《Hi 歌》高度重合)二季度利润 5.16 亿元,并且还在以每年 200% 的速度增长着。这其中固然有「准夜场」的社交成分在,但点歌听歌仍然也是用户的重度需求。试想一下,YY 娱乐的92万用户,付的都是网络主播卖萌的钱吗?如果音值和颜值都爆表的知名歌手们也上线唱歌,并且时不时地回复一下网友的弹幕,用户会不会为表演付费?

猫狗打架,遭殃的是花瓶。


玩法要变了

前两天我写了条微博:

「网络歌手」已经基本消失了。其实网络歌手之所以存在,只是因为音乐产业需要一定时间来调整业务和产品,以便更适合互联网的传播。而过去十年音乐产业因为种种原因陷入萎靡,导致这个调整周期拖得过长,所以才造就了一批「网络歌手」。如今唱片公司都明白过味了,就不会再出现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歌手」了。

其实「网络主播」、「网络视频」也一样,当这块蛋糕开始越来越大、对于传统娱乐从业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的时候,自然会有人组团过来收割。而真到了主流音乐人集体杀入网络娱乐界后,玩法绝对不会像「网络夜场」那样交钱送花那么简单的。卖歌、卖实体演唱会票、卖耳机T恤手机壳腕带卖和偶像一起吃饭做公益的机会……好啦这不是重点以后再另行撰文讨论。

所以这么看来,网络对娱乐产业的渗透还是在不断深入的,娱乐产业的剧变才刚刚开始,而《Hi 歌》,就是个富有启发意义的成功试验品:自身品质足够优秀而又包裹了海量高维度信息,《Hi 歌》身后,隐约是一片巨大而混沌的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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