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最高人民法院撤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裁定驳回我起诉美国ICANN
标签:
杂谈 |
北京二中院受理立案我诉ICANN后,驳回ICANN的管辖异议,北京高院驳回ICANN的管辖异议上诉。本案移送宁波中院审理
http://s3/middle/6dce5d6dga269fc65d712&690
http://s7/middle/6dce5d6dg76a432e6b796&690
http://s9/middle/6dce5d6dga269fd96a488&690
http://s5/middle/6dce5d6dga269fe3ef524&690
http://s13/middle/6dce5d6dga269fec0043c&690
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受裁定移送后,报请最高院,最高院指令宁波中院审理,但宁波中院竟然不敢审理,驳回我的起诉。见我的上诉状
http://s6/middle/6dce5d6dga26a0bb5de75&690
http://s6/middle/6dce5d6dga26a0d405f45&690
http://s15/middle/6dce5d6dga26a0e9258de&690
http://s14/middle/6dce5d6dga26a0fde067d&690
上 诉 人:郑敏杰,男,住浙江省象山县建设路五十一号理发店
被上诉人: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简称ICANN)
上诉请求:撤消2011浙甬知初字第34号民事裁定,指令审理;
理由事实:
一、本案由原受理案件的北京二中院及北京高院就管辖权做出的裁定已解决管辖问题,已发生终审效力,非经法定程序撤销,任何其他法院不能就该案件的管辖权再次做出裁定,宁波中院裁定驳回起诉,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程序:
1、按民事诉讼法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宁波中院报请浙江省高院、然后再报请最高院,最高院指令宁波中院审理,宁波中院必须实体审理。
2、宁波中院受理立案后,在2011.04.06日向当事人双方发了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于2011.04.26日于收到了驳回起诉的裁定书。原告就裁定书中“且被告在应诉后对管辖提出异议,故本案不属于本院管辖”这句话,专门去问审判长马洪,他回答是指在受移送后的管辖异议。连答辩期都不知的ICANN是如何在2011.03.23提交连案号也没有的管辖异议申请书的呢,?难道是私下提交的?本案是经管辖裁定移送后的案件,ICANN的管辖异议权利已被消灭,不存在重复产生与行使的问题,所以ICANN无权再提管辖异议,即使有答辩权,也仅仅是实体答辩,而无管辖异议答辩权。
3、宁波中院受理立案后,如果ICANN提交的管辖异议申请书有效,那也应该给交给原告抗辩,这样背着一方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利益。
对这终审裁定移送、最高院指令宁波中院审理的案件,宁波中院违法驳回,放弃管辖权,损害了国家的司法尊严。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和执行涉外民商事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二、本案被告是外国企业,是一起涉外民事案件。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涉外案件应首先适用对涉外案件的特殊规定,民事诉讼法确定涉外民事诉讼管辖权是以以下原则为依据的: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都可以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
3.维护国家主权原则。司法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充分体现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
三、关于ICANN 的管辖异议申请书四个理由
1、关于北京一中院的裁定。早就在北京高院的庭审中讲得非常明白:先向北京一中院起诉并立案了,由于发现第二被告在北京二中院,就在北京二中院起诉并立案了,于2009.03.20签发应诉通知书2009.03.30收到,我准备去北京一中院撤诉,北京一中院2009.04.03签发了驳回起诉的裁定,如果为此去上诉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请注意,北京一中院案号:2008一中民初字第13754号,而北京二中院2009二中民初字第7342、7343二个案号,我不知ICANN的管辖异议申请书是针对那个案号。
2、不适用“反垄断法”。
3、不在中国经营业务。ICANN批准北京新网为注册商,这就ICANN在中国的业务,不然在中国注册的COM域名就是非法的了。
4、美国法院认可只有加州法院对ICANN有管辖权。
除预留行为在美国这一点事实外,ICANN的理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与事实依据。网络是一个整体,虽然预留行为在美国,但由于他预留,使我在中国无法注册,所以侵权行为结果发生地在中国。且涉外案件不以
这些意见在北京高院就管辖异议开庭审理中,已经陈述过了。
四、见管辖异议申请书中见第六页:
如本案由人民法院审理,即便人民法院做出有利于原告的判决,该判决也不必然能在美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4条规定,本案可由原告请求美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我完全相信美国法院的公正性,我会前往美国法院穷尽司法程序。
事实上,已有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执行了中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涉外民商事缺席判决的案例。在该案中,美国法院以不方便法院原则论证了中国法院管辖权的合理性,适用判决做出地国即中国的法律确认了判决的终局效力,并以开放的司法心态否定了互惠原则在执行外国判决中的前提地位,而(2009)松民二初字第35号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承认了王健请求承认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三藩市县高等法院离婚判决一案,所以中美二国存在着“事实上的互惠”。
在本案中,美利坚合众国法院接受中国法院的委托向ICANN 送达应诉通知,这本身就证明了美国法院严格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不然ICANN连管辖异议申请书也不需要提交,而事实上ICANN接到应诉书并请了中国的律师来应诉。
美国法院对人民法院判决的承认审查,是在程序上的审理,只要人民法院严守程序、公正判决,就会承认并执行。
ICANN在管辖异议申请书上对实体审理结果进行“有利假设”与“不必然执行”,不仅在威胁人民法院,实际上也是对美国司法的无视。
此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
一、最高院2000交提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
二、美国法院承认中国判决的案例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