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伍婧,来自江西省宜春市,是父亲唯一的女儿。2011年12月23日,我父亲伍军(宜春市医保局)和另一名乘客孙贤良,在因公出差(处理宜齿改制后医保遗留问题)的途中,在自己的车道内被迎面开来的大货车从侧面撞击,造成2死一伤、车辆完全毁损的重大交通事故。而这场车祸背后的惊天黑幕更让我们原本已经支离破碎的心承受着莫大的冤屈,无语问天,这个世界到底公理何在?公平正义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
无法接受的惨象
我的父亲(司机)及一名后座乘客的生命就是这样在出差途中被挂靠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朝阳汽运有限公司的大货车残忍吞噬的。我至今不敢面对父亲被害的照片,仅是亲属的描述就足以让我万箭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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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事发前7分钟,小车正常行驶在自己车道内,前排人员均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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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小车行驶方向拍摄的肇事车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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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小车行驶方向拍摄的肇事车辆近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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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大货车左侧车头小角度撞击小车侧面,货车车头严重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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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大货车行驶方向拍摄的肇事车辆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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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大货车行驶方向中距离拍摄的肇事车辆照片,白色物为交警扔的手套,非散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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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路面刹车痕迹均属于大货车痕迹,散落物均位于小车车道内
对方全过错非全责???
得知噩耗,已与父亲天人永隔的我强忍悲痛,心里只想着要让父亲早日入土为安。因为相信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交警大队会公正妥善地处理该起交通事故,我便一直忙于处理后事和照顾妈妈,期间没有去“干扰”过一次上高交警大队的事故处理工作。现在回想起来,真的非常恨自己,恨自己太天真,太无知。因为我们的善良换来的却是20天后上高交警一纸判决,莫须有地判定父亲负有50%的事故责任,撞死2条人命的肇事司机居然在没有知会我们的情况下就放走了!
从技术鉴定结果及现场照片来看,对方货车的非常明确的责任与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点:1)驾驶不当,侵入我方车道,从侧面小角度冲击并挤着我父亲的车撞在了我父亲车道右侧的护栏上才停下;2)刹车系统左右不均衡,不符合上路标准;3)超速行驶(国道上80-90公里/小时,最短制动拖印超过30米)。
而我父亲的责任是啥?无耻的责任认定书这样无耻地写到:违反了《道路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这是什么莫须有的罪名啊?我不懂,我相信谁也看不懂!我们依法调取了事故的相关照片和所有证据,经过专业人员,律师等人的仔细研读,根本无法看出父亲到底哪里违规了?事实上,根据一路上的监控录像显示,父亲的车的时速一直保持在40-60公里的正常区间,始终行驶在自己的车道上,且系着安全带。另外,根据车上另外一名生还者的证词,父亲当时没有喝酒,处于清醒状态。
为此我们找到上高交警负责人,询问具体哪里违规了。交警说,“你父亲可能先占别人的道了,判50%已经算是照顾死者了,如果你们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但结果很可能更加糟糕。”面对这样的答复,我没有退缩,我让对方有啥事实证据尽管拿出来,我无法容忍这样莫须有的罪名加之我逝去的父亲头上,如果真是父亲的错我愿意承担责任。面对我坚决的态度与不断的置疑,对方终于拿出了他们所谓的“证据”:“从货车的刹车(别忘了,刹车系统的左右分布是不均衡的)轨迹来看,货车当时似乎是要避让前方某种东西,不然不会驶入你父亲的车道,因此推断你父亲的车可能先占了货车的道。”
我真的愤怒了,难道公安局就是这么断案的?刹车轨迹顶多能说明货车当时可能在避让某种东西,但这与我父亲违规占道的事实主张还差得很远。在我国的法律中,有说服力的证据必须能够排除大部分与事实主张相违背的可能性,怎能仅凭借千万种可能当中的一种猜测给人定罪,而且是给一个死去的人定罪?事实上,即使按照肇事司机的口供,父亲的车在占道后迅速又拐回自己的车道(走S型,反应时间不足1秒钟),而货车也在往左转弯,最终才会相撞。但稍微懂点物理的人都知道,这样的碰撞结果与实际发生的结果将是完全不符的。那到底为什么上高交警要歪曲事实真相,包庇肇事司机,他们的动机是什么?他们究竟是在维护谁的利益?
“离奇的无过错却被判同等责任”
很多江西人都知道,高安市的公路货运能力在全国都是数得上名的,这里汇集了大量的公路货运企业,构成了当地的经济支柱产业。这些企业的运营模式很简单也很暴利:司机首先向货运企业融资买车,所买车辆必须挂靠该企业(撞死父亲的货车就出自高安汽运集团朝阳汽运有限公司),司机每年除还按揭贷款外,还要向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保护费。一旦司机交了保护费,就被纳入了公司的保护范围,即使撞死人也会有公司出面替你撑腰,说得夸张一点,个别拿了好处的交警跟你就是自己人了。反过来,如果出了事故公司保不住你,那公司的“招牌”也就算砸了。
在这次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我们从宜春赶到高安找到高安汽运集团朝阳汽运有限公司的领导卢某进行调解,2位遇害者家属一行20余人等候2个多小时之后对方才终于出现,且态度极其嚣张,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只给我们丢下三句话便扬长而去:1)保险公司给多少是多少,反正我自己一分钱不出(至今确实一分钱丧葬费都未出);2)我的人不会坐牢(已经放走了);3)你们有本事去翻案,我不怕(交警还在做我们的工作,说翻案的结果如何对我们不利)!
为什么?为什么这些丧尽天良的运输企业撞死人之后还能有恃无恐?为什么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平民百姓相信政府、相信执法机关却换来如此不公正的结果?难道非要抬着父亲的遗体放在上高交警门前才能引起重视?难道非要集结几十号人在政府门前静坐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事已至此,我们全家人都已经精疲力竭、心力交瘁,我不知道到底应该怎样做,我唯有向全社会呐喊,向母校校友求助,向所有好心的网友求助,我到底应该坚持还是妥协?坚持,我面对的是强势的交警部门和财大气粗的汽运公司;妥协,父亲军人出身,一生正直清廉、与人为善、嫉恶如仇,让我每年清明之时如何面对含冤九泉的父亲,如何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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