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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回音台再次对读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今天就私人小客车合乘需要办理网约车营运许可进行答复,并重申四点要求。
问:私人小客车合乘需要办理网约车营运许可证吗?
回复
@吉星高照
您好,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这里所称的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与网约车经营性客运服务有很大区别,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许可,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应以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合乘车辆;三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四是每辆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
以上是交通运输部的回复内容,下面我们再说说关于合乘次数的问题。因为网约车新政实施细则是一城一策,因此各个城市对于合乘次数的要求也就未必相同。
北京、上海和广州对于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中都明确规定,接入的车辆须为本市号牌,拼车需为七座以下的车辆,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车辆单位不得提供合乘出行。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日每车不得超过两次。此外,合乘范围只能在本省市区域并每日不能超过两次合乘出行的城市还有重庆、天津、武汉等,而杭州、合肥则放宽为每日合乘服务不超过4次。
《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的第八条还明文规定,禁止任何企业和个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对收费明显高于合乘计费标准、提供合乘服务超过规定次数、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由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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