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文化 |
分类: 和谐交通,和谐出租 |
今天是3.15,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还未等到3.15晚会,却在中午就看到了滴滴出行的《关于福州快车司机开车冲撞乘客致其身亡的情况通报》,一篇加上标题545字的“情况通报”或者更像说是一份“情况说明”。
凭心而论,不用说是滴滴出行,即便是所有做企业的,都有一个“怕”字,怕什么?怕本企业在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上被曝光,所以,这起“快车司机开车冲撞乘客致其身亡的情况”来得“不是时候”,不过,在“情况通报”中我们看到,滴滴出行为此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并前往事发地协助警方处理此事,并对该悲剧的发生深感自责。同时,滴滴出行通报了对司机的核查情况说,该司机2019年4月通过背景审核(无犯罪记录)后注册为滴滴司机,并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驾驶员证,驾龄19年,过往无安全类相关投诉。
据悉,目前滴滴司机高某已被刑拘。
看到这里,不明白出租汽车行业情况的人们可能会觉得滴滴平台已经对司机进行了审查并且取得了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驾驶员证,即便是出了事情平台也应该责任不大吧?
另据其他媒体报道,发生争执后,女乘客还曾劝阻,但是司机拒载,乘客被迫下车后将喝剩下的饮料瓶扔向该车辆,司机在一怒之下倒车撞向两名乘客,反复进行了三次,直至被害人死亡。
但是,我们在滴滴出行的“情况通报”中只看到了平台方对司机恶劣行为的强烈谴责,却未看到平台方的诚意道歉。也许平台方至今都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为什么从顺风车的两起安全恶性事件到前一阶段花小猪司机连续突发的疫情事件,直至这次滴滴快车司机的撞人致亡事件,绝不是偶然事件。一部手机、一辆车一直是滴滴的准入门槛——滴滴司机,把客运的前置安全放在了脑后,不出事才是怪事呢?!
交通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首席专家徐康明教授指出,客运服务缺乏安全前置机制是对人生命价值的最大不尊重。
这句话在今天也许更有其深刻的意义。试问,一个连人的生命都保护不了的“网约车”还拿什么去保护消费者“消费”的合法权益?
客运服务是对人生命的尊重,就像我们强调的不能有兼职论是一个道理,因为人的生命就没有兼职一说,更不是随便消费的本钱。
许多正规出租汽车司机在看到此次事件和评论此次事件时都说,我们除了考核取得了运营资质以外,很重要的还有公司的人员培训,安全的学习等等。非常健全的行业规章制度、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也是非常严格的;但是,资本运作的理念与我们出租汽车行业的社会服务理念是有很大冲突的,一切以企业利益为重和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为重的理念是截然不同的。
出租车司机们说,司乘的冲突虽然会时有发生,但是,我们出租汽车司机都是会尽量把事情解决在乘客下车前,一言不合就拒载、一言不合就“开撞”这还是客运吗?
记得在今年初,花小猪在疫情期间被迫停运一周后,我们的的哥就发问,疫情之下的花小猪暴露的仅仅是疫情方面的漏洞吗?回答是否定的。一部手机加一辆车的准入门槛一直是滴滴的最大漏洞,更是背离了客运市场前置安全的要求与初衷。“无犯罪记录”和“过往无安全类相关投诉”不该是出租汽车司机的标配,还有许多方面的要求是网约车平台所不及的。
人命关天,客运必须安全,好了伤疤忘了痛的滴滴,盲目发展的网约车,都该踩一脚刹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