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招收特长
(2013-03-20 1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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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舞蹈培训专业舞蹈培训舞蹈特长生初升高 |
京考中招〔2013〕3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
各区县考试中心、中招办,各有关学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3〕1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13〕1号)精神,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完善特长生测试和录取办法,保证特长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的申报
(一)各区县和学校应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13〕1号)中规定的招生学校资格、招生范围和计划比例,并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定特长生招生计划。
(二)各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于3月7日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工作程序、录取原则和安全预案等。
(三)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招生计划于3月12日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二、工作程序
1、考生持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学校测试(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各校根据本校招生项目和人数在3月15日至22日组织专项测试和文化课摸底考试。测试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本校拟招收考生,并将拟招收考生名单在招生学校进行公示。如学校招收非本区县考生,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