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伦有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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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年第三天了。
实际上,我的假期始于2月5号,当天晚上坐火车去广州,13号早晨返回,在那边逛荡了一个星期。
回来之后,哪里都没有去,宅在家里。
除了在外面逛荡的时间,这些天都宅在家里看剧。
BBC 的经典剧目,“南方与北方”,“简爱”,“傲慢与偏见”。
几部片子翻来覆去,看得神魂颠倒,闲暇再听对白,喜欢得不行。
最喜欢的是里面的男主,一个比一个帅,一个比一个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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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追的是南方与北方,这是之前没有看过的剧。看完之后,按很多剧评说的,溺死在男主最后的温柔眼神中。
重看,重新欣赏,男主的声音迷人啊,略带沙哑的低沉嗓音,台词功底非同一般。
可惜,因为剧情的需要,讲一口北方英语,不好懂,也不好听。
后来知道,男主的扮演者Armitage是voice actor,能够专业配音,难怪。为了答谢粉丝,录过南方与北方原著里面求婚的一段,纯正的伦敦口音,好听极了。
还有采访他关于南方与北方的表演,温文尔雅,语音温和,措辞文艺,标准的绅士风度。
据说,记者问他追求什么,他说,名利肯定不是他的追求,就喜欢表演,如果有个人,值得他追,他会追。
南方与北方播出的时候,BBC的网站一度瘫痪,是Armitage的成名之作。
男主是个北方的工厂主,对来自南方书香门第的女主一见钟情,求婚被拒,不改初心,一如既往。
女主,是个漂亮的有教养、有见识、富有同情心的端庄淑女,虽然表面上最初并没有爱男主,其实,骨子里是另外一回事,第一次看见北方棉织厂里面男主的形象,她是非常震撼的,男主那种君临天下的威仪太让人动心了。男主沉稳地穿过工厂的身影,是最美的风景,那份稳重让人产生信赖与依恋。
经过一些挫折,两个人最终走到一起。
说起里面最动人的场面,按Armitage自己的说法,有三场戏:一场是女主离开Milton(以曼彻斯特为原型,工业革命时期的先锋)时,男主站在阳台上,无以言表的失落,看着女主的马车喃喃自语:look back, look back at me。女主没有回头,男主的眼神一点点暗淡下去。第二场,是男主求婚的那场,比较长的一段对白。第三场,是两个人在站台重逢,也就是很多粉丝被男主眼神溺死的那场戏,人嘛,都还是喜欢皆大欢喜的结局,看到两个人前嫌尽释,尤其是男主终于抱得美人归,深得人心。话说,Armitage的表演真是张弛有度,那双眼睛太会说话了,表情的拿捏恰到好处,没有任何大动作,但那份激情和深情一览无余。
就我自己来说,求婚那段戏,我并不是特别喜欢,台词的衔接有点勉强,不够自然,当然是编剧的问题。
倒是求婚之前,他们几次会面,男主流露出爱意的几个场面,温柔而克制。比如,女主去男主家里赴宴的那场,女主主动伸手以表歉意,男主握住女主的手,慢慢松开,那份不舍与暧昧,以及,嘴里说着:你母亲不能来很遗憾,但眼睛里说的是,见到你太高兴了,你真美。嗯,回味无穷啊。
后来看原著的中译本,不如电视剧,电视剧的改编非常成功,顺便说一下,中文的翻译太糟糕了。
如果有什么瑕疵,就是男主的母亲太过强势。女主为男主挡了石子之后,男主要去看望女主,于情于理都是十分应该的,但是,男主的母亲生生拦下了,那可是救命之恩啊,岂能如此轻薄?不喜欢那个母亲。
Armitage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到一点,有人把南方与北方的他跟傲慢与偏见的达西先生相比,Armitage很谦虚的说,达西先生是Colin Feith的成名角色,能跟他相提并论绝对是一种荣誉。
实际上,很多人喜欢南方与北方胜过傲慢与偏见,我就是如此。
南方与北方有一个社会背景,以工业革命时期的南北差异,更重要的是劳资冲突为背景,使得这个剧有社会意义,而且,男主和女主都是工业革命的参与者,男主经营工厂,女主关心工人,为和谐的劳资关系努力。
而且,从表演上讲,南方与北方的表演也胜过傲慢与偏见。
很多人说,南方与北方的女主不好看,我觉得完全是瞎子。我很喜欢南方与北方里面的女主,端庄大方,富有爱心,尤其,她讲标准的伦敦音,声音柔和,实在耐听。
比较起来,傲慢与偏见里面的女主真是乏善可陈。单纯从长相上看,女主还是可以的,所谓达西先生喜欢的美目,值得一看。但是,从角色上看,女主真是一无是处,没有头脑,居然喜欢维克汉姆那样的人,没有品位,居然不会欣赏达西。即使后来,她的所谓喜欢达西也是假的,她喜欢的不过是达西的财产,刚刚拒绝达西的求婚,但是,第一眼见到彭伯里庄园的时候,态度马上转变了,后悔自己错过了当庄园女主人的机会。与她的家庭一致,她就是个没有教养、没有头脑没有思想的女人,好几次她发脾气时候粗鲁的嗓音都令人反感。反过来说,当然,达西的品位也不过如此了。所以,她与简爱比起来是天壤之别。
但是,傲慢与偏见之所以迷人,是因为达西先生。
Colin Firth演达西的时候,35岁,男人花一样的年龄,有人戏称达西为彭伯里的一枝花,非常贴切,真正的貌美如花啊,这个词儿一般形容女性,但是,搁在达西身上极为贴切。
英俊的面孔,尤其是那双有点内陷的眼睛,常常是水汪汪的,呵呵。挺拔的身姿,据说185(Armitage189),骑马的时候帅死了,走路的姿势也非常耐看。他的声音醇厚,不如Armitage的迷人,但总体还是很不错。当然,风度翩翩。我其实不认为他很傲慢,至少电视剧里面看起来不是那么傲慢,以他的身份,在那种乡村的聚会上矜持一下是非常自然的,要是很快融进去才是不可思议的呢。
真正喜欢达西的地方,是他求婚被拒回到自己的家彭伯里庄园之后,有点打主场的感觉,大庄园主的派头,使唤佣人得心应手,男人有权在手才有魅力。
不得不说,达西的绅士风度还是杠杠滴。不管他是多么地厌恶女主的家庭,从来不会说一句不礼貌的话,不管别人怎么闲言碎语诽谤他或者女主,他也不会去争辩,就是无论什么情况,都能hold住,这大概就是贵族的风范?
我看傲慢与偏见,前面三集基本跳过,我不喜欢女主那一家人,真受不了,贫穷不是错,错的是那种俗气,毫无遮掩的追逐钱,一心一意要把女儿嫁给有钱人,没有教养。电视剧在这一点上做的不好,这些戏份太多,嘈杂低俗。但是,我会回放达西的各种出镜,实在太帅了。
据说,Colin Firth被称为英国最具绅士风范的人,大概不错。
后来,Colin Firth因为国王的演讲拿下了奥斯卡影帝,影帝是影帝,但,五十多岁的男人与三十五岁的男人是无法比的,要说帅,还是达西先生,绝对是帅到没朋友了。
我最喜欢的是简爱。
年轻的时候,十八岁的时候,读简爱,也喜欢,喜欢简爱的独立自主,那时候是把自己当做女权主义者来喜欢。
今天的喜欢,有些不一样,但不变的是,依然喜欢简爱的思想和独立。
当然,从剧的角度来看,我更喜欢的是罗彻斯特,罗彻斯特的扮演者Toby Stephens因此获得过某个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BBC这版的男主,最大的特点是有血有肉。无论是与傲慢与偏见里面的达西相比,还是与南方与北方的桑顿先生先比,罗彻斯特都更可爱,而且,经历丰富,见多识广。
罗彻斯特是个调情的高手。
第一次是简爱扑灭他床上的火之后,简爱要走了,罗彻斯特说,难道没有告别仪式吗?然后要求跟简爱握手,简爱说,我冷,罗彻斯特把自己的衣服披在她身上,用他那低沉的嗓音深情地说了一句:we
agreed that you'd never be cold again.
第二次是简爱向罗彻斯特告假,要去看望弥留之际的舅妈,罗彻斯特调皮地请教应该怎样道别,简爱说:我们说farewell,罗切斯特说:那我应该怎么回应?简爱说:你可以说一样的,也可以想说什么说什么,罗切斯特握着简爱的手同样是他那低沉的嗓音,说:Don't go, Jane。
罗彻斯特的求婚也是非常独特的, I want a wife to share my
bed
可贵的不仅是调情的技巧,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心中怀有的爱意。
在南方与北方以及傲慢与偏见中,男主对女主的爱更多的是虚空的,建立在纯粹对于第一印象的基础上。
而,简爱和罗彻斯特之间,有过多次心灵的交流和碰撞,以及简爱对他的救赎。
剧中很重要的也很漂亮的戏是罗彻斯特对于以往放荡生活的回忆和忏悔。
在罗彻斯特的内心里,对于重婚的罪恶感是非常深重的。
第一次跟简爱深谈的时候,问简爱:你认为我英俊吗?
简爱很直率地回答:不。
然后补了一句,但是,一个人的内心才是最重要的因素。罗彻斯特说:Don't look too closely inside me, You might not find anything within all beautiful.
第二次是吉普赛人算命之后,简爱告诉罗彻斯特梅森先生到了,罗彻斯特本来很愉快的情绪突然变得阴郁,问简爱,如果所有的人都抛弃了我,你会怎么样?简爱说: I should try to comfort you.
罗彻斯特问:Do you belive in redemption?
简爱回答:If you have sinned, you can be redeemed。
第三次是罗彻斯特求婚成功之后,说了一句:God forgive me。
简爱不知原委,可能只是对这些话感到莫名其妙,然而,罗彻斯特本人,对于这些的体会是无比深刻的,作为一个基督徒,那种罪恶感是无法摆脱的。
剧中有几处罗彻斯特回忆他曾经的放荡生活,都是非常漂亮的片段。
第一次提到他年轻时候,I took a wrong path. I must bear the blame for continuing on it。
第二次是他提到与巴黎舞女的经历,以及Adele的来历。
第三次是他回忆与Bursa的相识:
You must imagine a restaurat.
No, a day meeting place.
There are many respectable people
You must imagine brilliant reds, pinks, the most exotic perfumed flowers.
Delightful passionate music.
The women are of course very beautiful.
They wear bright silks.
Ambers, sapphires, emeralds.
They are very deductive, but they are also mysterious.
Tantalizing, dengerous.
啊,这是我最喜欢的台词之一,尤其配上演员低沉而动人的声音,实在是漂亮,颜色,氛围,画面感超强,真的是生动无比。
顺便说一句,三个剧里面,简爱的台词是最漂亮的。
这也是我最喜欢罗彻斯特的因素之一,应该说,比达西和桑顿先生都有才得多,非常善于表达、描述。
因为这个,我愿意听原声。Toby Stephens的声音与Armitage的一样迷人,只是没有Armitage的那么亮,但是,台词的功底真的非常深厚。比较起来,简爱的扮演者就嫩多了,就那一段最长的最著名的表白“你认为我长得不好。。。。”就显得比较勉强。而罗彻斯特,有好些大段的独白,都让人沉醉。
我最喜欢的场景,却是罗彻斯特与Ingram小姐单独见面的那一段。
Ingram穿过廊道,来到罗彻斯特单独呆着的屋子,俨然一副准女主人检查房产的派头。
罗彻斯特站在窗边抽烟,跟Ingram有一段对话,问她是否对她所看到的感到满意,并且问:And you think you'd like to take all this on?,接着问了一句: What do you really want, Blanche?
那时候,罗彻斯特显然已经没有娶Ingram小姐的打算了,那种问话中,礼貌一点都不少,但是那份淡定和玩世不恭却是表露无遗,尤其抽烟的动作潇洒极了。
我想,罗彻斯特虽然对于过去的生活有忏悔,但是,也有留恋,年轻时候的真情难能可贵,他对Bursa的感情应该是非常真挚的,不管是因为她貌美风情还是财产,但确实曾经迷恋深深。
也正是因为年轻时候的放荡和丰富的经历,才使他懂人,非常善于社交,并怀有怜悯和敬畏之心。
很多人说,这一版的简爱和罗彻斯特都太帅了,我认为,简爱真说不上漂亮,罗彻斯特也不是长相的帅,但,做派,绝对帅到家了。与Colin Firth和Armitage先比,Toby 的长相都要差一点,但是,声音与Armitage一样迷人,风度和演技都在他们之上。达西的表演应该是最弱的,但是,Colin Firth凭着如花的美貌,不需要演技照样粉丝无数。Armitage表演非常出色,但依然可以看到表演的痕迹,Toby几乎不着痕迹,而且,人物非常生动。
当然,剧的名字叫简爱,不叫罗彻斯特,虽然,我不得不说,这部剧更多的是罗彻斯特的表演。
但是,三部剧的女主里面,我最喜欢的是简爱这个角色。
最不喜欢的是傲慢与偏见里面的女主,除了一副皮囊,啥都没有,没有表现出任何有担当的能力和意愿。
南方与北方里面的女主是很不错的,虽然没有自己的工作,但是,具有人文关怀的精神,而且,有担当,是她家的主心骨,也能在危难之时救男主。简爱同样是一个有担当的人,罗彻斯特需要帮助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她。
简爱是三个女主里面唯一靠自己工作挣钱的,在Thornfield做家庭女教师,离开Thornfield之后,也是做教师,自己养活自己,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当然,现代的女性容易做到这一点了。
但是,就是简爱在得知罗彻斯特有妻子之后,选择了离开,这是一般人做不多的,就是放在今天,这个举动也是值得钦佩的。即使没有爱情,多少人会为了Thornfield的财产而留下。更何况,当时简爱和罗彻斯特是热恋之中,一个女孩要割舍这份感情几乎是不可能的。她的理性是极其明智的,也是极其艰难的。这一点值得膜拜。
比较起来,Jane Austin的境界比夏洛·蒂勃朗特差的太多。Liz爱的是达西的财产,达西爱的还只是Liz的外表,虽然题目叫傲慢与偏见,但Liz爱的依然是达西傲慢的资本,达西的爱也只没有逃脱世俗的偏见。
后来,又看了理智与情感,差距更大,尤其没有Colin Firth这样貌美如花的男主之后,完全没有看的意义了。
此外,BBC剧的制作精良,最喜欢里面的音乐,尤其是简爱和南方与北方里面的音乐,那份忧伤却坚定的情感,与剧情的绅士风度天衣无缝地契合。
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对绅士风度的理解,我看到的是:礼貌,节制,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