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喜欢的英语故事
(2012-11-24 18: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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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acdai英语听读学习育儿 |
这篇博文,是应博友、骨灰级面点师坤妈的要求。在某天题为“讨价还价听英语”的博文中,她说,希望我缕一缕儿子听过的英语故事,最好给个难度级别。我想,也许对某些博友会有用处吧。即使对我自己,也是一个不错的回顾。
更早期的不说了,我最后给个以前的博文链接。单说这一年吧。
去年年底正是我们的英语学习困惑的时期,也曾在博文中谈过,后来壮妈给了我专家级的建议,我一直希望循着她指引的路线前进,无奈儿子有些时候不配合,只有偷工减料地进行着,依然收获不浅。或者,即使步子不快,我觉得走在一条正确的路上,毕竟速度不重要,方向才重要。
还是按我喜欢的一二三四来说吧。
- “My weird school”系列,这个系列应该有几十本,儿子只听了前面的四五本,每本大约四五十分钟,是儿子脱离那些缩写本的开始。第一次听全本,儿子不是很适应,不过,故事很好玩、搞笑,内容也简单,应该是美国孩子二三年级(以下基本都指美国小学)的水平,倒是很快就适应并喜欢上了。尤其,其中宣扬的教学理念很符合我的口味,首先是爱,其次是尊重孩子、发挥孩子的主动性。直到现在,儿子还喜欢这个系列,偶尔会翻出来重新听。
- “Geronimo Stilton”系列,这个系列应该有五十本左右了,儿子连听带读的得有二十多本,难度应该是三四年级孩子的水平,每集的长度大约50-60分钟。与“My weird school”风格类似,属于搞笑的,故事类型不一样,侧重旅游探险。
- “Mr. Underpants”系列,儿子读过几本,与“My weird school”难度相当,风格也类似,也是关于学校的搞笑系列。
- “Diary of a wimpy kid”,70多分钟,三四年级的水平,儿子只听过一本,还是因为他们学校有次上课看电影就看的这个,没有很喜欢。
- “Fudge”系列,五本,“Tales of a fourth grade nothing”“Superfudge”“Fudge-a-mania”“Otherwise known as Sheila the great”“Double fudge”儿子都听全了,难度应该是四五年级的水平,每个故事的长度大约2.5小时。不同于前面两个系列,这个系列的作者是Judy Blume,女作家,因为主角是男孩,还是很搞笑,但加进了更多的女性的细腻,儿子竟然也很喜欢,也是后来翻出来重新听的故事。
- Charlotte's Web,作者是著名的EB White,3.5小时,五六年级的水平吧。作者还有两篇非常有名的作品,“Stuart Little”和“Trumpet of the swan”,儿子都没有听。这本书也非常有名,是儿子在我的一再推荐之下听的,后来也看了电影,因为那时候是暑假,答应他听完一本就可以看电影。应该说,这个风格不是儿子特别喜欢的。
- Roald Dahl的作品,听了两个,一个是“The BFG”,还有一个是著名的“Charlie and the Chocalte Factory”,每个故事三个小时,应该是五六年级的水平,儿子更喜欢后者,还看了电影。我则更喜欢The BFG,写得非常有想象力,也很细腻。
- Hatchet,作者是加拿大的Gary Paulsen,三个半小时多,六七年级的水平吧。难度比较大,儿子和我都喜欢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属于“Brian's Saga”系列,还有四本,都是探险系列的。相对低年级孩子的作品,Roald Dahl和Gary Paulssen(都是男作家)的作品更有人文的内涵,涉及一些孩子的成长和社会的问题,更符合儿子的心智。
今年听读的故事就这么多,我们投入的时间不多,有一搭没一搭的,中间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听,最近中学生活比较适应、期中考试之后才又开始听的。说明一点,儿子嘛,喜欢的多是关于男孩的故事,女孩不一定会喜欢这些。
儿子对声音是比较挑剔的,这些故事的朗读者都非常不错,各有各的特点。Judy Blume是自己亲自读,而Roald Dahl和Hatchet的朗读者是很好的男声,与故事非常搭调。
现在回过头来看,儿子这一年从二三年级的书跨到了六年级,跨度显然太大了,这是我总结对自己最大的好处。所以,下一步,在五六年级的水平上,尽量再多听一些,巩固这个级别的水平。
再说一点,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孩子都上中学了,还听二三年级孩子的故事是不是太无聊或者太天真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像我这样的中年人,几乎陪着儿子听过所有的故事,只是他重复的时候我不听,我都没有觉得故事无聊,相反,常常对英语有新的理解,当然,我的底子比较薄。选择适合自己的才是最重要的。
不记得以前在哪里看到过一个专家的经验:一个故事听一百遍好过一百个故事听一遍。这句话让我醍醐灌顶,语言的学习重在重复。但是,一个故事听一百遍肯定是无聊的,也不见得真的有必要。取而代之的,可以是听一个作者的系列作品,因为一个系列往往具有很多的相似性,但又不是简单的重复,是某种意义上的一个故事听一百遍,而又不单调枯燥。鉴于这个认识,儿子愿意重复听我很高兴,儿子不愿意重复听我也不强求。
我知道,博友里面有很多孩子英语比Isaac强得多的,看了我的博文,大概会忍不住想;这算什么,我们家孩子比这强多了。声明一下,我作此文,一则回馈经常光顾我博客的博友,算是感恩节的延续,二则,也是为了交流,欢迎各位拍砖指正,三则,总结一下,也寻找我们前行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