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一项,爱一项
(2012-03-21 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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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出门之前,儿子说:今天得带篮球。
不是成天踢足球吗?怎么又改成篮球了?
原来啊,周一放学之后,在操场上看到有他们同学参加的篮球班,就站一边儿看,看着看着就有点儿不过瘾了。
跟教练说:我站这儿有点冷,可我兜里又没有那么多钱,我上半节课行吗?
呵呵,瞧这可怜样儿。他兜里那天只有三十多块钱,一堂课两个小时要五十,所以,儿子选择了课程开始一个小时之后才开口。儿子的心思不可谓不细腻。
教练说:没关系,你玩吧,今天不收你的钱。
教练真好,也真聪明,放长线钓大鱼呢。
这样,儿子放学回来之后,就跟我说:我要去上篮球课。
我只是稍微想了想,就同意了。
很早,我就支持学篮球而不是足球,理由是打篮球能长个儿,踢足球不长个儿,儿子的哥哥就是喜欢打篮球,一米八多的个子呢。那时候,儿子和LG都不支持,主要是儿子不同意,觉得自己打篮球一点基础都没有,而班上的同学有篮球打得特别好的,认为打篮球出不了头。
而且,篮球课是放学之后的四点到六点,正是我还没下班、儿子无处可去的时候。
当然,这些都不是儿子看中的,儿子看中的是那里有他们班好多同学,能跟同学一起玩是多么愉快的事情。
甭管看中的是什么,有没有道理,反正结论都是一样的:篮球课,上!
今天放学之后有篮球课,就记得带着篮球去学校了。
3月10号那天,儿子去万国试了一次击剑。其实,这是第二次,大概一二年级的时候也试过一次。
试完,儿子就要求上击剑课,说这个好玩。
我们没有同意,一方面是时间和价钱,另一方面是这个运动平时没法儿玩,不是一项随时随地可以参加的运动。
刚开学的时候,儿子一门心思想去学空手道,看了两个馆子,条件都很差,才放弃了。
再说足球,终于还是去阿甘上课了。这周六还要去万国球星试训,说不定又会喜欢上。
LG说:所有的运动都很好玩。
这是不是男性的观点啊?
LG接着说:你不可能参加所有的运动。
他自己就是这样做的,什么运动都参加,包括拳击。
于是,LG说:你最好还是专心练足球吧。
事实证明,身教胜于言传。
事实再一次证明,遗传是非常强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