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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和杨朱墨子

(2017-12-09 22:50:28)
标签:

杂谈

分类: 历史:经济、生活、政治

为什么中庸之道被认为是非常难的呢?如果说抹稀泥、搞折中,这个东西从常理看好像并不是什么非常困难的事,但是从孔孟语言讲中庸之道是一个非常高的理想,而且在现实社会中好像很少有人能够做得到,“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篇) 那就是说中庸是非常之高深的东西。

孟子就明确说了在杨墨之间不能只是折中,孟子提到了第三个人,孟子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孟子•尽心上》)

孟子说,一方面、“执中为近之”,也就是说,对于两种极端、都予以批评、这是可以的、这是比较接近我的主张,孟子还说,光是执中,还是不行的,如果你仅仅是不做区别,不做权衡,不做分析,只是稀泥抹光墙、只是A加B除以二求一个平均数,这叫执中无权,这里的权也就是我们今天讲的权衡、权衡利弊的意思,就是说你一定要在这两者间做出比较,有你自己的分析,有你自己的原则。所谓的中庸之道,本身就是一种原则而不只是和稀泥,这才是中庸比较难以达到的一个原因。如果只是和稀泥,那中庸就没有什么深奥也不是什么很了不起的东西。

孟子这里头说,“执中无权,犹执一也”,说如果你只是折中调和、抹稀泥,但是不做分析也没有原则,那你就像走极端一样地有害,“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走极端,坏在什么地方呢?那就是异端斜说,可是如果你执中无权,其实也是差不多的,可见孟子讲得很清楚,仅仅执中于杨墨之间也是不行的。孟子是有他自己的原则,有他自己的一套标准的。

汉代一个给《孟子》作注的学者叫赵岐,他就解释了这一点。从他的解释看,其实关键不在于“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我们看拔一毛利天下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当然是好事,当然应该做。但是,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其实杨朱这句话并不是他的原话,我相信,他也不会说拔一毛以利天下是不应该的。

他的意思其实是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来侵犯我的权利,即便小到“一毛”。可见问题的关键在于,拔一毛的权利应该归谁呢?谁有权利拔这一毛呢?

杨朱认为,我这一毛由我做主,拔不拔是我的事,要我愿意。老实说,不要说拔一毛,为天下抛头颅洒热血都可以。但是,这得我愿意,你不能以利天下为理由拔我这一毛。赵岐说,孟子之所以不同意,是因为在他看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你的一毛不是属于你的,而是属于父母的,或者说是属于你的家庭、家族这个小共同体的,因此你没有权利。

但是,皇上就有这个权利吗?声称代表“天下”的朝廷就有这个权利吗?也没有。所以,孟子也反对墨子的说法,甚至反得更厉害。形成所谓的“杨近墨远”之说。为什么?古书没有直接说。但这当然不是因为墨子“理想主义过分”(儒家的理想主义有过之而无不及)。我认为,这是因为当时对儒家理想中的家族本位伦理社会(“周制”)最严重的威胁并不是来自杨朱的“个人主义”,而是来自当时越来越厉害的、以统一“天下”为理由鼓吹爹亲娘亲不如皇上亲的国家暴力,即所谓的“秦制”。

简单一点,孟子和孔孟古儒是抵制“周秦之变”的。他们基于儒家那种家庭本位的观念,认为,你的一毛,既不是属于你自己,也不属于“天下”。按赵岐的说法就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所谓不敢毁伤,不是说你就不应该毁伤,更不是说,你怕疼,是什么意思呢,是他说你没有这个权利。讲的简单一点,就是这个权利不该归你,但是,也不该归国家,应该归谁呢?应该归父母,归家庭,归小共同体。这就是所谓“人各亲其亲,长其长,则天下平”。

对孟子这个说法我们接受不接受,暂且不论,至少有一点我们应该清楚,真正的问题并不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该不该为,而是谁有权利拔这一毛。

秦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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