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的三种核算方法
(2014-07-08 09:11:08)分类: 经济学思考 |
GDP的核算方法有三种:
1、生产面,又称最终产出法,先将社会一至三级产业加以区分后,再把各产业产值相加。
GDP的另外两种衡量方法是,收入(分配面)流量法和产品(支出面)流量法。
2、国内生产总值来源的收入法(也叫成本法):薪酬+企业利润+其他财产所得(租金、利息、业主收入)+折旧+生产税;——其中的流量既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成本,也是家庭从企业那里所获得的各种收入;或者说,社会最终产品的生产成本同时也是生产要素的收入。
3、产品流量法国内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净出口;
消费:花在最终消费品上的货币价值之和。消费是GDP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分为三类:耐用品如汽车,非耐用品如食品,服务如医疗保健。
储蓄是可支配收入(不包括资本利得)与消费之间的差额。(注意:个人储蓄是个人资产负债表中的记账,不同于国民账户中的储蓄)
(可支配收入:国民收入减去所有税赋,再减去企业净储蓄(利润减去折旧和股利),再加上家庭从政府那里获得的转移支付。)
国民收入:GDP减去折旧而得到。代表劳动、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所获得的全部收入。)
投资:指一年内一国的建筑物、设备、软件产品及库存等生产型资产和资本品存量的增加部分。投资是社会生产能力未用于消费的一部分。折旧是衡量一年中已经消耗掉的资本额,净投资等于总投资减去折旧。
储蓄=投资。(假定不存在政府或外贸部门。投资指国民总产出中未被消耗的部分,储蓄指国民总收入中未用于消费的部分,而国民总收入和国民总产出相等)
政府采购:包括消费品如军粮,包括投资品如学校和道路,所以在统计时,只需将政府的所有采购都添加到私人消费、私人投资、还有净出口,这几个流量中即可;不包括转移支付。
(参考博文:经常账户赤字:储蓄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