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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博友们就药家鑫案对我提出的批评、指正与支持——北京王勇律师

(2011-05-19 07:13:12)
标签:

杂谈

分类: 社会热点案件评析

    各位博友,早上好:

    又是新的一天,又能见到今天的太阳,感觉真好。今天我们就要去高院提交委托代理的手续,并且递交这份法律意见书。

    我想,法院这样做的原因,大概的可能性是对于法律规定不是十分具体明了的程序,在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时的认识与我们不同而造成的,不会是别的原因。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法律关系或者法律程序问题,法院在理解和掌握时与律师的理解和掌握可能不一样,这样很正常,大家可以交流,阐述清楚道理即可。

    有的博友对我提出批评,觉得我的文章写的过于“啰嗦”,我解释一下原因,这要看怎么看。我写的是一些司法实践中对于有争议的法律问题的理解适用方面的文章,我个人认为还真得法言法语、事必躬亲,详细论述,不留任何犄角旮旯,因你要惜字如金留出空子来的话,对方观点便跑到你没论述的哪个领域做出发挥,你还得再拉回来论述,那么最起码你的这篇论述就不够严谨、不够全面,会分好几个文章论述,那样会更啰嗦,这也是没办法的,毕竟是实用的东西,不是写理探讨,我毕竟不是专家教授,没有能力只写一些华丽的理论不做结合实践的实务分析的论述,特作说明。

    不过部分网友的意见我也愿意接受,尽量让自己的文章更加精炼一些,使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这样受益的是自己。只是目前这案子上时间确实很紧张,来不及过于仔细地推敲,包括对文稿的校对,错别字也比较多没能校对出来,只能让大家猜意思了,哈,很不好意思,向大家表示歉意。很多网友给我指出来了,在此表示感谢,因此为我的文章毕竟不是什么时髦的热点时尚评述,能够口吐莲花的对自己的观点做出生动的描述,毕竟我的文章是一些枯燥的法律应用方面专业论述文章,这些文章没有任何炫耀的意思在内,不像有的人猜测的那样说是我为了显示自己的能力,我丝毫没这种意思和想法,我也没什么“高深的能力”,只是一名律师而已,我在认真的做我自己该做的每一步,都是很朴实的法律人的法律理解观点而已,再者,作为隔行的诸位朋友们,你们大家能够耐着性子看我的这些枯燥的专业文章,我就已经很感激了,何敢去奢想什么炫耀?我是力图说明自己的道理,让大家也明白我说的道理,力图深入浅出,把枯燥、复杂的专业法律问题,用大家能够看的明白的语言说出来,让大家明白法律、正确理解的意图而已。鉴于能力所限,只能到此为止了。哈,还请多多包涵,继续支持我。

    另外,能对我提出批平指正,这本身也说明了您能仔细看我的文章,关注此案,我对您的正义感及热心肠表示感谢,希望继续给我批评指正。昨夜奋战至今天凌晨三点左右睡了一会儿,六点又起来开始继续工作,难免中间可能有些错误,还请大家批评海涵,再次表示感谢。

    您的支持,就是我努力履行职责的动力和支撑,谢谢大家,我继续做材料去了。

                                                                                                    王 勇 律师

                                                                                           2011年5月19日晨于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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