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
(2015-09-17 14: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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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登革病毒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临床表现及治疗杂谈 |
分类: 传染病 |
导读:登革热是登革病毒经蚊媒传播引起的急性虫媒传染病。近期在台湾·广东等地,广泛流行引起人们的关注。
登革热和登革出血热是由登革病毒引起,经埃及伊蚊或白纹伊蚊传播的急性虫媒传染病。前者以突起高热、头痛、肌肉、骨关节剧烈酸痛、皮疹、极度乏力、淋巴结肿大、白细胞计数减少、血小板减少等为主要表现,传播迅速,发病率高,死亡率低;后者以发热、皮疹、出血、休克等为主要特征,死亡率高。初次感染登革病毒的人,临床上表现为典型登革热,不发生出血和休克;再次感染异型登革病毒时,病毒在血液中与原有的抗体结合,形成免疫复合物,激活补体,引起组织免疫病理损伤,临床上呈现出血和休克。本病目前在东南亚许多国家及我国台湾等地已形成地方性流行,多发生于每年的5—11月份,是东南亚地区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登革病毒是1779年在埃及开罗、印度尼西亚雅加达及美国费城首次发现,1869年由英国伦敦皇家内科学会命名为登革热。患者和隐性感染者为主要传染源。患者在发病1日至发病后3日内传染性最强。少数患者在热退后第3日还可从血液中分离到病毒。蚊吸血受染后,经8—14日才有传染性,再次叮咬人可传染本病。在新流行区各年龄组均易感但以青壮年发病者居多。登革热是一种具自限性倾向的传染病,无并发症患者的病程约为10天。本病通常预后良好。死亡病例多为重型患者。
临床表现
潜伏期2~15日,平均为6日左右。
1.登革热
(1)发热起病大多突然,体温迅速达39℃以上,一般持续2~7日,热型多不规则,部分病例于第3~5日体温降至正常,1日后又再升高,呈双峰热或鞍型热。儿童病例起病较缓、热度也较低。发病时伴有头痛、背痛和肌肉关节疼痛,眼眶痛,眼球后痛等全身症状。可有感觉过敏、恶心、呕吐、腹痛、食欲差、腹泻和便秘等消化道症状。颜面和眼结膜充血,颈及上胸皮肤潮红。发热期可出现相对缓脉。
(2)皮疹于发病后2~5日出现,初见掌心、脚底或躯干及腹部,渐次延及颈和四肢,部分患者见于面部,可为斑丘疹、麻疹样皮疹、猩红热样皮疹、红斑疹,稍有刺痒,也有在发热最后1日或在热退后,于脚、腿背后、踝部、手腕背面、腋窝等处出现细小淤斑,1~3日内消退,短暂遗留棕色斑,一般与体温同时消退。
(3)出血于发病后5~8日,约半数病例可出现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出血,如鼻衄、皮肤淤点、胃肠道出血、咯血、血尿、阴道出血等。
(4)淋巴结肿大全身淋巴结可有轻度肿大,伴轻触痛。
(5)其他可有肝肿大。病后患者常感虚弱无力,完全恢复常需数周。重型登革热于病程第3~5日,出现头痛、恶心、呕吐、意识障碍,呈脑膜脑炎表现或有些表现为消化道大出血和出血性休克。本型常因病情发展迅速,因中枢性呼吸衰竭和出血性休克而死亡。
2.登革出血热
(1)休克一般发生于病程第2~5日,持续12~24小时,患者烦躁不安,四肢厥冷,面色苍白,皮肤出现花纹,体温下降,呼吸快而不规则,脉搏微弱,脉压进行性缩小,血压下降甚至测不出,病程中还可出现脑水肿,偶有昏迷。若不及时抢救,4~10小时死亡。
(2)出血出血倾向严重,有鼻出血、皮肤出现血大批淤斑,呕血、便血、咯血、血尿、阴道出血,甚至颅内出血等。
治疗
目前对本病尚无确切有效的病原治疗,主要采取支持及对症治疗措施。如降低体温,补液,降低颅内压等。
疫苗仍处于研制、试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