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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天主教是如何背离圣经而堕落的

(2015-03-10 16:36:38)
标签:

神学

信仰

罗马天主教

《我们合理的信仰》书摘

    西方的罗马天主教在罗马主教们的领导下,历经数世纪的传播,称得上是遍及天下。随着相当长时间的逼迫与仇恨的结束,以及君士坦丁大帝皈依基督教,教会曾有一段时间享受平静,享有特权与威望。虽然教会极迅速地走向世俗化,但是从君士坦丁信主到宗教改革的这段时间中,教会的成就相当辉煌。教会正如初世纪时一样,抵抗、征服了异教,后来也竭力帮助各国各邦皈依基督,致力于欧洲文明发展,持守基督教伟大真理,坚决维护教会的独立,有效地推动了基督教艺术与科学的发展。但不可否认,除了这些成就外,教会在其权力扩张、上升时,没有朝着初期使徒教会所指出的方向发展。这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清楚看出。

    首先,天主教越来越高举传统,将传统奉为独立的信仰准则,其地位仅次于圣经,有时甚至高于圣经。罗马天主教的许多教义与做法,诸如弥撒、神职人员守独身、追封圣徒、马利亚无罪怀胎等等,既不能为圣经所证实,也无圣经根据。虽然如此,这些教义与实践都有“传统”为基础。至于这些传统,据称只可以包括“普天下所有人都相信的”。然而最终分析表明,只有教皇决定哪些是传统、哪些不是。

    圣经与教会的关系,就这样被罗马天主教改变了。他们宣称:圣经并非不可或缺,只是对教会有用而已,而教会之于圣经才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圣经除了教会所赋予它的权威外,无任何权威可言,只因教会宣称圣经是可信的,圣经才有权威性。因此,他们认为圣经本身暗昧不明,需要教会加以明朗化。圣经并非高过教会,也不是教会的根基;相反,倒是教会高过圣经,成为圣经依存的根基。他们说,先知和使徒从圣灵领受了默感的恩赐,教皇在他发谕令的时候,也受到圣灵特别的支持,因此教皇的谕令无错谬;而教会本身是充足的,如果需要,教会没有圣经照常能够生存下去,教会就是使人得救的那一位真实、完全的中保。教会也是存在于圣礼中的上帝恩典的保有者与分配者。教会就是蒙恩的惟一途径,是在地上的天国。

    其次,虽罗马天主教还没有完全丧失罪人惟独因信称义这一上帝白白恩典的福音中心,但也掺有杂质,在律法与福音上混淆是非。这种曲解福音的情况早在初世纪时就已出现,后来迅速发展,并为教会正式认可。在奥古斯丁与伯拉纠的论战中(这场论战今天仍在继续),尤其在宗教改革后,罗马天主教不仅在名义上,实际上也越来越向伯拉纠[1]看齐。他们承认上帝赐下能力给听福音的人,使他们能够脱离自己的罪,归向上帝与恩典,并能持守这份信仰,可是愿意和持守的心却出于人自己。因此他们认为,靠着善行,人必能赚得进天国的入场券。

    罗马天主教将善行分成两等:一等是遵守一般诫命的行为,它适用于所有人;一等是为了满足由基督所加在律法之上的心愿行为(如守独身、安贫、顺服等)。头一个方法不错;第二个方法更好更难,也更简单、更可靠。头一个方法针对平信徒,第二个方法针对神职人员,即修道士与修女。凡践行此善行的人,将借着圣礼从教会领受他所配得的更多恩典。最后,如果他能坚守到底,他将到达天国——不是在他悔改或死的时候,而是在炼狱受苦多年之后。

    第三,罗马天主教很快就开始在神职人员与平信徒之间作了一个区分:并非一般的信徒都可做神职人员,只有特定意义上的祭司才有资格做神职人员,而且神职人员也有等级划分。在新约中,长老与监督[2]都是指同一个职分。早在公元2世纪时,人们就忽视了这个同一性:主教被提升,超过了长老、执事的地位,被认为是使徒的继承者,是传统的保持者。这些主教有高低之分:低阶的有教士、神父、特任神父[3],高阶的有主教、大主教、教皇。整个教会的权威在教皇身上达到顶点,1870年梵蒂冈会议正式宣布教皇无错谬。教皇是全教会的“父”[4],是“大祭司”,是彼得的继承人,是基督的副统帅,具有最高的立法与司法权威,借着由红衣主教、高级教士、教会官员、文职人员等组成的教职团的帮助来治理全教会。

    这些错谬在起初仅仅是稍稍偏离正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演愈烈。这些错谬已经使昔日基督的大公教会蜕变成了教皇至上的教会。罗马教会(必然隶属于在罗马的那个教会)、教皇教会,在这样的教会里,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与教皇取代了耶稣,迫使基督的位格与工作越来越隐退。

    以上所列举的这三项异端或错谬,掩盖并干犯了基督作为先知、祭司与君王的三大职分。

 

【注】:

[1] Pelagius(360~420年)有翻译为伯拉纠、贝拉基的,英国人,基督教的修士、神学家,曾经居住在罗马、迦太基和巴勒斯坦等地。伯拉纠及其追随者的主张被人们称为伯拉纠主义。该派的主要主张有:在人的本性当中,有选择善恶的能力,没有从亚当继承下来的原罪;人得救并不是靠着上帝主权的救恩,而是凭着自己的自由意志。他的思想在迦太基会议上(411年)受到了奥古斯丁的强烈反对,在以弗所会议(431年)上被定为异端。其思想在基督教思想史上不断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有时是以半伯拉纠主义(semi-Pelagianism)的形式出现。——译者注。

[2]即 bishop,与天主教的“主教”为同一词。——译者注

[3]即在军队、临狱、医院等特别地方工作的神父。——译者注

[4]教皇(pope)即“爸爸”(papa)之义。——原注

 

摘自巴文克《我们合理的信仰》(《改革宗教义神学》缩写本),标题为编者自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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