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博文我做主
(2012-07-18 06:10:01)
标签:
杂谈 |
1、有人指责我删微博。我的博文我做主,我想删就删,关你P事。
2、我们交流笔迹相关问题,可是偏有人对我个人很感兴趣,巴不得连我上厕所时间都要算一算。我对这种如此忠心的粉丝没兴趣,请你自行离开,否则我请你离开。
3、有人说我拿身份压人。对,李逵遇到李鬼还想用辩论来分真假?
4、谁主张谁举证,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某人涉嫌杀人,是要公安机关搜集证据,而不是要他自证没杀人吧。我指控你杀人了你就要忙不迭地自证没杀,自证不了你就是铁证杀人了?这是目前很多人脑子转不过弯来的地方。从根本上说,是这些人缺乏基本法律知识。跟没法律知识的人在细节上辩论,你自己脑子有病。
5、我自始至终一直说笔迹是同一人的不说明没代笔。再说一遍:笔迹是同一人的跟是否代笔没一毛钱关系。
6、文件检验是物证技术中公认最难的技术之一,靠兴趣或自学是不行的。由于汉字大家都能懂,跟DNA根本摸不到边相比容易觉得简单,但实际上文件检验比DNA检验难得多。以什么做标准呢,比如一个学徒通过多久能学会该项技术独立工作,文检学徒所用的时间要比DNA学徒所用时间长几倍(不好意思拿DNA做比喻,因为DNA本身就很难)。
7、说我弄了半天也没明确是否代笔等于白说。是吗,看看有没有人再敢引用笔迹“铁证”,就知道是不是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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