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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PE怎么啦?

(2012-12-30 10:44:59)
标签:

财经

基金

投资者

中小企业

分类: 时评

眼下,中国PE的名声不太好,在很多人眼里,有的PE与江湖骗子差不多。

2007年美国企业成长协会作为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的主办方之一,首次将PE引进中国,带到了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至今已整整6年的时间。当初,人们并不明白PE究竟是什么,因为英文简称PE的有聚乙烯、电脑软件环境等。那么,资本市场上的PE,则是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其资金来源是私下里从特定对象那里募集而来,因此才叫私募基金,英文简称为PE。

PE来到中国,为中国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和方式。对于患有资金饥渴症的中国中小企业而言,PE的到来无疑是雪中送炭。对于出路狭窄的中国民间资本,有了新的投资渠道,如开闸一般在中国迅速形成了全民PE的浪潮。截止2011年底,仅在天津市注册的PE机构就达1700多家。

由于相关法律滞后或不健全,PF的迅速兴起让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了机会,于是就有了骗子PE。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骗取投资者的资金。主要手法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募集资金,有的PE一旦资金到手,便蒸发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有的PE投资业务不专业,导致投资失败,让投资者的资金打了水漂,但却捂着不向投资者披露实情,最终也是人走了之。另一方面,骗取融资企业的费用。手中没有资金,却信誓旦旦要投资企业,并推动企业上市。但前提是必须由PE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折腾来折腾去,收取了评估费用,最终以企业不够条件为由而终止,企业损失巨大。所以,有的企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听说PE,便摇头拒绝,既便企业面临死亡也不接触PE。由此可见,个别PE机构“吃”了投资者又“吃”融资方,致使一些PE机构里外都不是“人”了。

其实,多数PE机构并非骗子机构。但由于少数骗子PE,严重影响了PE的声誉和健康发展。目前,PE遭遇了空前的信誉危机,不仅资金募集发生困难,而且项目收集也遭遇困难。绝大部分PE机构要不没有资金,要不没有好的项目。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PE的发展,也使企业这一新的融资渠道面临严峻挑战。由于现行《基金法》主要规范了公募基金,对采用非公开方式募集设立的基金缺乏具体规定,尤其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长,近年来非公开募集基金也得到快速发展,但由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缺乏法律依据,导致资金募集和投资行为不规范,容易损害投资者权益,滋生非法集资等社会问题。因此,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对PE机构进行依法监管势在必行。

2012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首次将私募基金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此举将有效促进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规范发展,促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丰富居民投资渠道,对资本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与法律支持。

据媒体报道,《基金法》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进行了规定:一是合格投资者制度,规定非公募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要求合格投资者应达到规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资产规模,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二是规定基金的投资运作、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主要由基金合同约定,以自律管理为主。三是规定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基金产品的备案制度,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四是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禁止进行公开性的宣传和推介。五是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六是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达到规定条件的,经监管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随着修改后的《基金法》的实施,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PE未来发展的美好前景,我们也没有理由不相信PE将成为中国民间投资和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渠道和方式。我们也期待着PE在中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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