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让中国的法律难堪,评李启明判6年 2011-1-30 12:12
(2012-03-14 13: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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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惊悉,李刚之逆子李启明判了六年,罪名是交通肇事,理由是赔偿死者家属46万元人民币。真是叫人大失所望,第一,罪名错误,酒后驾驶列罪刚刚通过,李启明含量为151,是醉酒驾驶即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第二,李启明是驾车逃逸被拦截的,应该按故意杀人定罪;第三,46万元人民币给死者家属,原本就是要买下刑期。结果,罪犯个人愿望和家属愿望满足,老百姓一片茫然,舆论一片哗然,中国的法律顿时嘎然。钱,原来可以买到刑期!富二代们,往死里整那些穷光蛋,大不了就是5--6年,就当是度假了,而且,里面可以送分子钱,咱们有钱,不吃牢饭,蹲大狱照样吃香的喝辣的,爸爸再花两个钱,办个保外就医或者减刑,咱们长假短休,3-4年就出来了,咱们和穷光蛋就各取所需了,他们需要钱,咱们想要啥就有啥。法律?照样的屈服于钱!有钱,就是李刚,李启明撞完人就告诉你们了,“我爸爸是李刚”。没有让你们被害人赔偿修车款就便宜你们了!
是金钱买通了法律,还是法律卖给了金钱?看着判决谁都能闻到钱的味道,在中国,刑事审判庭的人偷着收黑钱的事时有发生,最好花的就是死人的钱。死者家属为了多得赔偿,要送;罪人家属为了少判,更花!审判人员花死人的钱,最安全,没有找后账的。但是,法律就是疯了,也不至于给判李启明6年啊!李刚得破费多少银子在侦查、检控、审批环节呀?刘晓庆的偷逃税款案,400多天后,找了个妹夫还是同居男友顶了罪,北京检察院弄个灰头土脸,不就是钱吗?这些年来,钱,让这个古老文明的国家的法律,太难堪了。我想问问主审法官,我给你92万元,压死你的儿子或者女儿,也判我6年,行不行?
其实,也挺叫人心疼,咱弄这些钱容易吗?让你一下子就撞出去那么多,看见的是55.1万元,还有隐蔽的呢!我替当官的大人管管孩子:妈的,给你爹省着点,这钱不是好道来的。考,整的我也得破费了,我就得出110.2万元了,还是只撞死一个,还是先给钱,后撞,保证让你们那个孩子死得痛快,不遭任何罪,就是嘎巴就死那种!审判长、审判员你们合议一下,行不行?
但是,有一条,不许到时候以没有驾照为由加刑期,我是没有驾驶机动车执照的人,还是一个尿毒症快要死了的人,阎王,我都不怕,我还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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