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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兼职卖楼之面面观

(2012-05-14 08:39:07)
标签:

教师

学生

卖楼

校园

分类: 校园.声音

    据《新快报》报道,近日,有人报料,东莞光明中学在“五一”期间,组织老师到学校投资方的楼盘“兼职卖楼”,学生则要向家长或亲戚派发购房优惠券,学校领导也有销售任务。这则报道,至少传递出了两个重要信息:第一,国家对房价的各项调控政策见了成效,楼房不好卖了,所以开发商才会出此雷策,把如意算盘打到了老师、学生和家长的头上。第二,买的没有卖的精。开发商如此营销,真是把资源利用到了极致——首先是利于推广,且省了大笔的广告费。博主在该校官网上看到,不算老师,光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学生就有12000人,就算是口耳相传,也能颇有些成效。其次是见效快,有的放矢。要知道不少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都抱着“就算不对我家孩子太好,至少也别对我家孩子太不好”的心理,所以只要有条件的话,大多会对学校或老师“有求必应”,谁让咱家孩子在人家手底下上学呢,就算心不甘情不愿,也只能忍气吞声被学校商家双重利用。

  当然,也有人说:这有什么不好啊,为老师创收,为学生增加社会实践。教学理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这跟勤工俭学没什么区别,不要一和房地产沾边就否定。此话看似有理,却禁不起推敲。商品经济的大潮中,老师非要辞了职下海弄潮谁也拦不住。只是,在校园里本应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老师,却被学校强迫去当起“售楼小姐”,则似乎显得不太妥当。况且,习惯于讲知识的老师,就算上再多售楼技巧培训课,卖起房子来也很难与售楼小姐相媲美。所以,商家看重的无非是老师手中的家长资源吧?!另外,学生不当读书机器,在校期间多参加一些有益的社会实践,倘若老师家长再给予一些正确的引导,那么对他们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养成则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可是,在本该“学做真人”的年龄,却被学校多次要求向家长或亲戚推销楼盘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报料人的说法属实:校内师生常常要为该地产开发商服务,或被集体拉去参加楼盘活动,或被要求向自己的亲属推荐楼盘,师生们长期以来都是敢怒不敢言。那么,学校也是难辞其咎的。虽然有种说法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所私立学校作为开发商的产业之一,难免会受到利益的绑架与制约,但如果商业和金钱能在校园里畅通无阻,这才是教育的悲哀。

   教师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学生学知识学文化学人生之道,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然而,当常识被商业利益裹挟之后,就变得有些荒唐甚至荒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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