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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抄袭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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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智商与业务水平。一位高校教授去抄袭本科生的论文,这本身就是件颇有喜感的事情。如果非要抄袭,改一下总可以吧?但是没有,从论文比对上看,这位教授原文照搬了90%,甚至连实验用大鼠的购买地点都没变,压根没考虑过一个洛阳老师远赴北京买老鼠做实验的合理性。原作者是北体的,她竟然又把论文发在了北体的学报上,也算是胆量极高而智商极低了,这样的老师业务水平如何,真的挺让人揪心。
问题二:论文与职称。张丽为什么要如此猴急地抄袭?按照现实的职称评定制度,大学老师评教授,不是看你课上得怎么样,而是看你写了多少论文搞了多少科研。另外,一些学校还将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作为教师工作量考评的硬标准。像张丽这样的体育老师,你非让她当科学家,这本身就是不合理,她只好用不合理来解决不合理,如此恶性循环。往大里说,多数中国人高考之前根本不知道课题研究为何物,工作了却要靠它获得升迁。
问题三:核心期刊制度。张丽教授为什么要在北体学报发论文?因为它是核心期刊,职称论文只有发在核心期刊上才有效。核心期刊还分为SCI类、SSCI类等等,不仅级别复杂,刊载和审核的标准也各有不同。疑问是,张丽是如何抄到这篇论文的?又是如何发表的?作为学报是如何审核的?还有一个问题,原作者卢迪本科时期的论文就达到了核心期刊的水准,却在几年之后被抄袭,这算不算对人才和学术成果的失察呢?
问题四:索赔机制。卢迪索赔的金额是10万元,有些人说这是漫天要价。从常理来看,这个数字的确有点高,另一方面,中国民间也的确存在一种说法,就是索赔越高,实际赔付才能越高。如果有合理的赔偿机制,索赔和实赔的差距肯定要小得多,事实上,卢迪获得的赔偿同样让人难以接受,这就引发了下一个问题。
问题五:方舟子的出路。就算找出一万条理由,教授也不应该抄袭,但是现在的问题不是能不能抄袭,而是抄袭成本太低,甚至没有成本。这么个事实清楚的案子判了一年,最终洛阳的法院判洛阳的张丽赔偿1000元,还没看到洛阳的教育部门对其作出处理——“为恶”的成本比名牌大甩卖还低,保护知识产权简直成了无稽之谈。估计方舟子看了这条新闻也打算改行了,折腾一年,才赔1000元钱,还不够那几只老鼠的钱,毫无成就感,何苦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