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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面无流浪儿资金应有保障

(2011-12-29 08:35:35)
标签:

生活

流浪儿

资金

校园

分类: 校园.声音

    12月26日,民政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要求到2012年年底,中国城市街面力争实现无流浪未成年人。通知要求,公安、城管等发现的来历不明流浪未成年人将一律采集血样,各地须安排适龄返乡流浪儿上学。(据12月27日《新京报》报道)

    要实现街面无流浪儿,重要的是落实财政资金,没有资金做保障,“通知”所描绘的愿景很难得到有效落实。博主很希望看到这次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是财政部联合牵头。然而,遗憾的是,新闻只提到了八个部委中的三个,至于财政部在不在那省略的“等部委”之中,还未可知。博主希望,不管财政部有没有参与专项行动,保障财政救助资金到位是重中之重,这一点应该达成共识。

    应该看到,不少流浪孩子在被接送回家之后,可能又会再一次出来流浪乞讨。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绝非某些儿童天生爱流浪乞讨,而是因为存在家庭监管不力、社会后续救助无法跟进等多种因素。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源头预防,然而源头是什么?毋庸讳言,不少流浪儿童不愿“回家”,家对于他们来说,并非温暖的港湾,甚至很可能是更加恶劣的生存环境。因此,所谓源头预防,其本质是从“家”入手,改善流浪儿童的家庭窘境,让流浪儿童首先能感受到家的温暖。

    这样的目标,只能建立在财政资金到位的基础上,为流浪儿提供充足的救助资金既是政府责任使然,也是避免救助成空中楼阁的必然要求。充足的资金保障,不仅能让救助效果得以体现,同时也能防止“街面无流浪儿童”走偏——我们绝不能以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就是救助的终点,是一个句号,恰恰相反,它只是一个起点,一个起步。

    “儿童应该是社会一切福祉的最先享受者,一切灾难的最后蒙受者。”从这个角度来看,财政资金优先提供给儿童救助工作,不应成为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它应该成为我们工作中的共识。只有从这个共识出发,我们才能正确理解“街面无流浪儿童”的真正含义——它并非是把流浪儿童赶到乡村,也绝不是把流浪儿童暂时“隐藏”起来——这种不正确的认识和做法在专项行动实践中应该力图避免。毕竟,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让流浪儿童体会到家的温暖、社会的温暖,让他们从流浪儿童变成正常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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