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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提倡医学人文精神的时候,我理解,是要倡导当前大背景下的学医人、行医人所应该追求完善的人生价值观。医者应当如何生活?我之为医的价值标准等一系列命题,是当下特定背景下医者们的价值观、人性观、时代精神及其规范。
人文,本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辞海》中对于人文的解释是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可以理解为它是文化现象的总和。
文化简言之包括符号、价值观及其规范。符号是文化的基础,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规范则包括习惯规范、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则,是文化主要内容。“各种”文化现象,将“医事”也囊括其中,这之间当然包括先进的和落后的。
就目前的社会现状来说, “医事纷乱”堪让众人瞩目,一剂医改是否能立竿见影,枯木逢春?我们满怀期待,但也只是期待。
在这样纷乱环境中,作为医者本人,不理清自身“行医精神”,恐怕迟早会被盲目狂潮所淹没。我身边很多好好的医生,做着做着便辞职了:弃医从文的虽屡见不鲜但占的比例不算太大,而弃医经商的绝对是异军突起,层出不穷。再看看身边,更多的是蹲在大大小小医院里老老少少的大夫们,困惑、麻木、小心翼翼、甚至心怀戒备,反反复复如虾米一样的劳作,不知道哪一天因为百密一疏,言语不当被诉之公堂(更不幸的是直接被暴打索赔)。再看看医患之间,绝对的对抗是严重被扭曲的原本“亲密关系”的反目成仇。
当我们不能控制别人的时候,不妨做好自己。我想作为医者,当提到人文精神的时候,这种理想状况至少应该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专业学习上,踏实谦虚,厚积薄发;与人(患方)沟通上,清晰准确,更重要的是,让他明白你确实已经是设身处地为他着想了;经济收益上,合理获得,无愧于心。即,无论患者如何(经济背景、文化背景、道德水准),记得做好自己行医的行为,包括态度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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