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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的,女生

(2018-06-09 02:31:10)
标签:

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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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独自走在陌生的城市,感受凉风穿过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从远处拂来,轻轻撩动我的头发;
我喜欢靠在汽车的玻璃窗边,看街道两旁的万家灯火伴着夜晚的疾风从我眼前呼啸而过;
我喜欢身处人群却又不属于人群的感觉。

用我好朋友刘帆的话来说,就是:矫情,屁大点事都能给你体会出个人生感悟来。

仔细想想,好像是那么一回事,那些让我在夜晚窝在被子里哭得死去活来的,还真不是什么大事。
左右不过我爱他,他爱她,她爱她,她爱它,就是没人爱我的破事儿。
和平年代,哪来那么多惊心动魄的遭遇供我伤春悲秋。也就一些情啊爱啊的,可以借我消磨消磨这颗娘们唧唧的心。

我有一个毛病,失恋的时候喜欢听歌,特别是林夕填词的歌,他写“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我也可畅游异国,放心吃喝”,“唯愿在剩余光线面前,留下两眼为见你一面”,感觉句句写的都是我,在夜里插上耳机,听着那些词,一个人窝在被子里哭得昏天黑地,大有“一颗真心随君去”的势头。
时至今日,我几乎已经记不清是哪个男生让我当初爱得那样卑微难过,半死不活,可是我还记得那些在夜里陪伴我的歌,是真他妈的好听。

我们学文学的学生,大概都有一颗想出名的心,有一次我们寝室的室友认真聊过这个问题,要是自己以后红了是因为什么。
有说自己是因为写小说红的,有说是因为自己微博出了名,成为大V红了的,反正和文字脱不了关系。
我仔细掂量了一下自己的文笔水平,想了想以后我若是有幸火了,那多半是因为重婚罪。

我喜欢的一个作家在微博上说:文学属于那些心思敏感的人,有些人即使遭遇了重大的灾难,也写不出好的文字,因为ta对苦难感触不够深刻。
之所以用“我喜欢的一个作家”来定义她,是因为我看完这段话之后马上就把她的微博关注取消了。
干!老子没有才华要你来说啊!老子自己也知道的好吗!

我自己可以碌碌无为,不思进取,但是别人不能对此指手画脚,哪怕是提一下都不行,哪怕一丁点的旁敲侧击都会戳痛我薄弱的自尊心。我本人,脚踏实地把“双标狗”这三个字贯彻得彻彻底底,淋漓尽致。

说我矫情吧,我不得不承认,那也真是实打实的矫情,每天有事没事就爱无病呻吟,写的些酸了吧唧的文章,自己都不乐意看。
但有时候我想,我的人生说不定就需要这种“作”劲儿,把我从平庸繁琐的日常生活里拉出来,让我能好好睁开眼观察身边这个宏观的世界,让我不再偏居一隅而自认真理在握。

我清楚自己的优点,也了解自己的缺点,对人性始终保持怀疑但是一直努力去相信他人,能接受孤独,也能享受孤独。

我这样的女生,在不被人看见的地方小小的骄傲着,我的快乐,不需要任何人来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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