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儿晚上写了段儿古人保护大自然的小文。
其实,在我们的传统习俗中似乎也有另一种倾向,那就是吃“野味”。
这在有些作品中也有所反咉。比如很多人都喜欢的古代奇著《山海经》。
一翻开这部书,你马上会看到这样的内容。就拿卷一《南山经》举例吧。
开篇一段“南山之首曰山。……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食之善走。”啥意思?说有一种像猴一样的动物,长着一对白耳朵,即能爬行又能站着走,牠的名字叫狌狌,吃了牠,你就能拿竞走冠军了。
狌狌是啥?就是猩猩呀!
看见没?开篇就吃野生动物!
往下随便翻吧。书里认为能吃能戴的动物可不为少数,而且吃了戴了还都有奇效。
山东边的柢山水边岸上有一种长的像牛一样的鱼,长着蛇的尾巴,肋下还有翅膀(像不像海里的哺乳动物?)吃了牠,就不会得痈肿的病。
还有更奇的呢!柢山再往东有一座叫亶爰的山,山上“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牝牡,食之不妒。”意思是说,这种长得像狸子、披着长毛的动物,是雌雄同体,吃了牠就不会有妒嫉之心啦。
书里这类“记载”多得很,吃了不困的,吃了不长疮的,吃了美肤的,吃了治心疼的,吃了不做噩梦的,吃了就不得疑心病的(当然,也有吃了会被毒死的)。还有佩着动物的某个部位就不会得蛊胀的、耳朵不聋的、脚底板儿不起茧子的,甚至戴着羽毛就不怕打雷的……的确多得很。可这也多得有些狠吧?不杀牠们能吃了吗?不杀牠们能佩戴吗?书中能轻描淡写的说这些话来,应该是透露了一个信息:时人尽食野物(哪怕是传说中的甚至是想象中的动物),应该是自然而然,习以为常。是呀,老辈子的时代物资匮乏······但这些习惯还能流传至当代,便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啦(前些年的果子狸、穿山甲、大雁、天鹅甚至蝙蝠)。好在当下这种情形大为改观,一是有法律罩着呢,二是人们的文明意识提高了不少。
《山海经》是部好书,好新奇的书,好开脑洞的书,好让人浮想联翩的书,当然也是让人颇费心思的书。不少人还就下工夫考证了这部书所载地理的具有真实性。
我是不懂这些呀,我看书就看个新鲜,看个热闹。还有,就是看个“偏门”(我的个性使然,看啥书都爱往偏出琢磨)。比如我看到了书里对那些稀奇古怪的野生动物的这种“态度”,就马上先到,当下要真有这些动物,那都得多珍惜呀,起码不比熊猫差到哪儿去是不?还吃牠佩牠?
也许《经》里的山山水水在现实中都有相对应的地方(当然得有稽可考),但那些动物好像被证实存在的不多,是不是早被吃没啦?
行了,就到这儿吧,越琢磨越偏啦。
还是接着看书吧,看着山奇水怪、人异俗非,也看看不少动物的报复:牠出现在哪,哪就灾祸频仍……。
图片
陋室一角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