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所致损失,财产保险赔么?
(2020-02-27 12:49:59)
标签:
火天律师济宁市疑难民商事 |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COVID-19疫情在经济层面的影响,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工具,很自然地成为谈论的话题,并被期望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保险人群体也确实在积极地探讨现有保单下的责任,并积极开发有针对性的“防疫”保险产品,但大多是围绕健康类的人身保险产品,我们试着切换至财产保险的视角。
疫情所致经济损失到底有多少可能通过财产保险产品获得补偿,我们不妨从财产保险保什么,或者说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有哪些说起。
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十分宽泛,几乎涵盖所有可被评价的社会风险,它们通常被分为:财产权利(first party
loss)、法律责任(third party liability)和交易信用(contractual
liability),财产权利可以简单理解为被保险人直接遭受的损失,而后两种都可归为被保险人应当对外承担的某种法律责任。各类保险标的并非泾渭分明,也不容易准确定义,但显而易见,财产保险承保的绝非限于有形物质。拿财产权利来说,它可能是知识产权、网络数据,也可能是营运收益;而有关责任和商业信用的承保标的,几乎要全面讨论侵权及合同之债了。这一分类可以为讨论具体险种、保单下的责任提供一些基础指引。
但具体风险和损失,需要通过具体保险产品,条款细化说明,保险合同是商事合同的一种,脱离合同约定很难解决具体问题。我们在以上分类的基础上,试着在险种的维度上做一些例举式的分析。
https://mp.weixin.qq.com/s/-jSiE4uM6xo-2upYph8L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