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拍协字〔2014〕6号
各会员单位: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四届一次会员大会已于2013年12月27日在济南圆满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拍卖行业五年发展意见》、《关于今后五年抓好行业自律建设的决定》等五份文件。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山东省拍卖行业五年发展意见》
2.《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今后五年抓好行业自律建设的决定》
3.《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
4.《关于编纂2006年以来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志的决定》
5.《关于汇编新〈山东省拍卖业相关法律与规则实用手册〉的决定》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4年1月2日
附件1
山东省拍卖行业五年发展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拍卖业发展方式,促进拍卖业科学、有序、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关于“十二五”期间促进拍卖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我省拍卖业基本情况
我省拍卖业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恢复以来,经过20多年的探索开拓,市场规模稳步增长,行业影响日益扩大,已成为我省商品流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拍卖以其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价格发现、集中交易等高效配置资源的作用,被广泛应用于文物艺术品等特殊商品交易、国有资产处置、罚没资产处理、执行财产变现等领域,推动了交易方式的阳光化,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行业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共有拍卖企业359家,注册拍卖师803人,从业人员近8000人。2012年共举办5631场拍卖活动,拍卖成交额1026.97亿元,是五年前2008年成交总额346.77亿元的三倍。二是有效促进了廉政建设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2年政府部门及法院委托的拍卖成交额为868.6亿元,占拍卖总成交额的84.58%。三是拍卖领域逐步拓宽。除政府及司法委托外,拍卖向文物艺术品、土地、房地产、机动车、农产品、机械设备等各类资产、商品以及股权、债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领域拓展,交易服务范围日益广泛。四是专业化程度逐步提高。一些拍卖企业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努力开拓专业化拍卖市场,形成了一批从事专业化拍卖的企业。如山东天承拍卖有限公司艺术品拍卖、山东大富华拍卖有限公司农产品拍卖等。五是标准化体系逐步完善。我省已出台了《拍卖通用技术规程》和《农产品拍卖服务规范》两项地方标准,对行业规范运作和管理,推动拍卖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省拍卖业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经营结构亟待调整,专业化市场培育缓慢,拍卖企业对于政府政策性资源依赖程度依然很高,创新意识不强;企业管理水平偏低,经营理念缺乏更新,专业化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匮乏;行业诚信水平有待提升,少数拍卖企业法律意识淡薄,经营行为不规范,不正当竞争、拍假、假拍等行为时有发生,损害了行业的形象。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承前启后,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商务部拍卖业发展“十二五”指导意见,坚定不移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专业化,走特色经营发展之路;突出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这个重点,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尊严拍卖为基本要求,不断净化行业发展环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凝心聚力促进我省拍卖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二)发展目标。在保持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市场,全面提升拍卖企业竞争力;培育专业化拍卖市场,打造区域特色,探讨和推进文物艺术品、农产品(包括渔货、蔬菜、粮棉、花卉、茶叶等)、二手车、二手房、二手设备等专业化市场的建设和发展;积极探索农村产权交易拍卖市场的建立;形成一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先进管理水平的骨干企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宣传工作,提升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社会认知度。
三、工作任务
(一)调结构,转方式,加大开拓业务领域力度。在巩固原有拍卖资源的基础上,引导企业以市场化和专业化为目标,调整业务结构,开辟新市场,开发新的拍卖标的。大力拓展社会委托拍卖资源,积极培育农产品拍卖、二手设备拍卖、无形资产拍卖等创新项目,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把握持续发展主动权。
(二)提倡特色经营,培育专业化品牌。结合我省不同区域市场发展状况,积极支持经营特色鲜明的拍卖企业发展。大力发展文物艺术品、二手车、二手房、二手设备拍卖;探讨建立渔货海产品拍卖市场;大力拓展花卉苗木、粮棉、茶叶等特色农产品拍卖。
(三)深入农村、渔村,积极推进农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引入拍卖交易方式。中共中央、国务院2013年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已经是连续第十年聚焦在三农问题上,可以肯定中央强固农业的决心将会长期不变。拍卖企业要善抓机遇,积极开拓农村、渔村市场,促进网上交易、拍卖等现代交易方式发展,提升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同时研讨进入保税区进行批发拍卖进口物资交易等。
(四)积极探索农村产权交易拍卖市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同时还指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等。这些改革政策的出台,为拍卖业创造了时不我待的发展机遇。农村是一个硕大的市场,涉及面相当广泛,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农村水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使用权、二手农用工具、大宗农产品现货以及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因此,我们要抓住机遇,认真研究,深入探讨,在各市地设立资源交易拍卖中心,整合资源,创新发展,为农村产权交易和各类资源提供拍卖服务。
(五)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山东信誉好的优势,立足山东走向全国,设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开展业务。山东金诺已在北京、广西、新疆等设分支机构,并取得了很好效果。凡有条件的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可走向世界发展业务,走集团化发展的路子。
(六)大力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标准化是现代服务业文明的主要特征,是衡量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提升企业质量的必由之路。一方面要继续抓好标准化宣传,尽快提高从业者的标准化意识;另一方面将已颁布的标准落到实处,保证标准有效执行,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和细化。
(七)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拍卖市场秩序。按照《关于今后五年抓好行业自律建设的决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不懈地在全省行业内开展自律、诚实守信教育,倡导企业间的良性竞争,形成规范的拍卖市场经营秩序。
(八)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稳步发展电子化、信息化的拍卖方式。适应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总结网络拍卖探索的经验,推动网络拍卖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拍卖业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整合信息资源、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机制。研究制定适合网络拍卖活动的交易规则和流程,切实维护参与各方的权益,促进网络拍卖健康发展。
(九)加强教育培训和文化建设,提高行业队伍整体素质。实施以人为本、人才兴业战略,抓好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优化人才结构,扩大高层次、高素质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尤其是具备行业战略发展思想的人才,形成高、中、低多层次协调的人才结构体系,以保障行业结构调整的持续性人才支撑。加强行业、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对拍卖从业人员的政治思想、人生价值观、世界观和道德品质教育,增强行业的凝聚力、战斗力。
四、保障措施
(一)关注企业诉求和倾向性问题,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根据社会经济和拍卖业的发展需要,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问题,要组织行业内的专家,开展有关课题研究,推动修订《拍卖法》,研究起草相关配套法规,为拍卖行业依法经营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二)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配合。拍卖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要建立多部门联系协调机制,加强与商务、司法、财政、国土、文化、国资、海关、税务、工商、文物、质监等部门的合作,解决拍卖行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司法委托拍卖、二手车拍卖、文物进出境和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三)制订标准规范,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根据实际需要制订各类拍卖业务标准,完善拍卖标准体系,引导企业规范运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全行业标准化水平。
(四)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为行业、企业服务的制度和手段,切实维护行业、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行业发展情况调研、拍卖理论研究、行业标准制订、诚信体系建设、拍卖师和拍卖从业人员监督管理、行业统计分析、法律咨询和援助、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快拍卖知识的宣传普及,扩大拍卖业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拍卖行业社会形象,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社会环境。
附件2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今后五年抓好行业自律建设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搞好我省拍卖行业自律建设,规范拍卖市场秩序,促进拍卖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决定。
一、基本情况
行业自律攸关行业和企业的生死存亡。多年来我省连续进行了系统的清理整顿工作,并制定了若干规定;为培养树立兴业德为本,做事先做人的思想观念,在孔子故乡曲阜举办了高管人员、拍卖师培训班;组织开展了《怎样做一名合格拍卖企业领导人》的大讨论等。总体上看,我省拍卖行业状况在全国同行业中是最好的之一。但我们也应清醒的认识到,我省拍卖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整顿和净化,不正当竞争还比较严重,个别单位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为承揽项目不择手段,行贿、给回扣、贬低诬告对方,知假拍假、违规操作等屡有发生,极个别单位和个人受到了法律惩处,在业内外造成了极坏影响。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充分发挥各方面优势,发挥监事会的监管职能,齐抓共管,加大工作力度,弘扬正气,纠正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尊严拍卖。重点落实好“五个严禁”,即:严禁行贿受贿、请客送礼;严禁贬低诬告对方、败坏行业形象;严禁知假拍假、违犯操作规程;严禁以降低佣金或“零佣金”为手段,承揽拍卖项目;严禁拉帮结派、造谣惑众,搞非组织活动。
三、工作任务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由会长、副会长及各地督导组负责人组成行业自律委员会,加强对行业自律建设的领导,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分析自律诚信建设形势,交流经验,查找问题,防患于未然。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
2.抓好学习、统一思想
省拍协领导班子带头抓好学习,处处以身作则,做会员单位的表率。各拍卖企业领导带头,组织本企业拍卖师、员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大以来中央全会等有关文件,重点学习《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反商业贿赂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省拍协不定期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研讨强化自律建设措施,提高践行自律的自觉性。
3.广泛调研、完善决定
我省于2008年3月三届一次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关于加强拍卖行业自律、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决定》,五年来发挥了很好作用。但随着拍卖业的发展,有些地方需要完善和修改,如佣金收取最低标准,违规者如何处理等。同时要在广泛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建立《信用警示名单制度实施细则》等。
4.扶正惩邪、清理整顿拍卖师队伍
2004年通过对203名拍卖师的清理整顿工作,有19名拍卖师辞去了跨行业、跨企业的兼职;5名拍卖师受到省拍协的批评教育;3名受到警告处分;2名暂停执业资格;1名吊销拍卖师资格;2名拍卖师犯罪被判刑。时过九年,我省现有拍卖师803人,在担负承揽拍卖项目、策划、组织实施拍卖、善后服务等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违法违纪问题也时有发生,有的还相当严重,给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因此,对拍卖师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势在必行。省拍协明年年初拟在调研的基础上下发拍卖师清理整顿实施计划,在2014年利用一年时间分四步进行清理整顿。第一步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第二步以企业为单位自查自纠;第三步调查核实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第四步,与中拍协和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对违法违规的拍卖师,根据规定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1.查找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全行业上下深入做好思想发动工作,提高对拍卖师清理整顿的认识,主动查找问题,始终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认真查摆问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之镜、自律规章之镜、执业道德要求之镜,认真细致地照照企业、照照自己。同时利用电视、报纸、拍卖通讯、协会网广泛宣传我省行业自律建设方面的经验体会,营造良好的环境。
2.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各拍卖企业要针对清理整顿中暴露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细致地查漏洞、找原因、挖根源、论危害,以更高的标准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真正使拍卖师和全体员工受教育,使执业理念、守法意识、执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有明显提高。省拍协在认真梳理各种问题和深入探索规律性的基础上修改和完善相关规定制度,使自律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深入开展先进拍卖企业、优秀拍卖师评选活动。加大对业内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宣传力度,巩固和增强我省拍卖业信誉。
4.把好企业准入关,对拟建拍卖企业,实行省拍协领导与拟任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对新入会企业通过座谈会、交流会或个别沟通等方式,加强指导,除向其交流协会和行业情况外,重点介绍从事拍卖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以压低佣金、给回扣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并鼓励走专业化经营路子。
5.加强与有关部门及中拍协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多轮驱动,形成合力,抓好行业的自律建设。
附件3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加强宣传工作的意见
当今社会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竞争日趋激烈,如何充分利用宣传,扩大自身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信任显得尤其重要。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一直把新闻宣传工作作为行业建设的重要工作,协会领导亲自抓,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信息联络部,创办《山东拍卖通讯》,由专人负责宣传工作;2007年组建了一支由各市地部分拍卖企业组成的通讯员队伍;多年一直与《大众日报》联合,对先进拍卖企业、优秀个人进行登报表彰;经全行业艰苦努力逐步形成了“三本书、一支歌、一本刊物、一个网站”较为完善的行业文化体系,建立了宣传工作长效机制。近几年,协会不断将宣传工作深入到政府、校园、工矿、农村、企业中去,取得了良好效果。在中拍协“2012年拍卖业十大事件”评选活动中,我会推荐的两大事件榜上有名,这是对山东拍卖工作和宣传工作的肯定。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了我省拍卖行业的社会影响力,为行业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向上的发展环境。
同时,我省行业宣传工作也存在着不足:新闻宣传工作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领导人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企业宣传人员变动性大,通讯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新闻稿件数量较少,缺乏及时性和有效性等。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拍卖行业新闻宣传工作,围绕行业五年发展意见和协会今后五年抓好行业自律建设的决定,加大对内新闻宣传、对外新闻发布和媒体沟通力度,展示拍卖业良好精神风貌和形象,提出以下意见:
一、领导高度重视,抓好行业宣传基础性工作
各企业领导人应充分认识宣传工作对企业及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拍卖行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确定并指导企业通讯员编写稿件,报协会秘书处的稿件,每年不少于两篇,供网站、刊物使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注重对有文字功底和宣传工作经验人才的引进与培养,高度重视拍卖宣传工作。夯实企业宣传工作制度基础,进一步提高企业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内聚人心,外塑形象,从而推进整个拍卖行业宣传工作的科学性、广泛性和规范化。
二、围绕行业五年发展意见做好重点工作的宣传
2013年我会制订的《山东省拍卖行业五年发展意见》,明确了今后五年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各市地督导组、各企业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以及行业形势的发展,做好本地区、本企业的宣传工作计划,每年确定一个行业宣传主题,采取义务咨询、专题讲座、公益展览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例如:为巩固我省司法委托拍卖阵地,省拍协于2013年6月充分利用最高院司法拍卖调研组来我省调研的契机,制发文件,指导拍卖企业配合法院做好司法委托拍卖工作。同时,对在司法拍卖活动中,积极配合法院做出成绩的四家拍卖企业的经验材料在省拍协网站和《山东拍卖通讯》上进行刊登,集中展示宣传拍卖企业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在全国司法委托拍卖形势不利的情况下,我省更要居安思危,加大宣传力度,稳固阵地,促进司法委托拍卖持续平稳发展。
三、围绕标准的宣贯工作促进新业务的开拓,提高专业化水平
在巩固原有拍卖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对标准的宣贯,引导企业以市场化、专业化为目标,大力开拓新业务领域。目前我省拍卖行业共有一项国标、四项行标、两项地标,内容涵盖了文物艺术品、机动车、不动产、农产品等业务领域。各企业对内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标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对外主动向客户发放、介绍新标准,扩大标准在业外的影响。通过宣传,可以使拍卖企业在新业务拓展时,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更容易取得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四、加强媒体宣传,促进行业自律建设
按照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关于今后五年抓好行业自律建设的决定》的任务和要求,充分利用报纸、电视、通讯、网站和有关会议、纪念活动等场合,报道拍卖行业取得的成绩和具有导向性意义的事件,广泛宣传自律建设的成果;根据企业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提供稿件数量、质量等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优秀通讯员的条件;继续与《大众日报》等新闻媒体合作,表彰对行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加大正面宣传,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提高社会认知度。
我省行业宣传工作任重道远,要通过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力度,使宣传工作范围更广、内容更多、形式更活、效果更好,切切实实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4
关于编纂2006年以来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志的决定
为了全面、系统、真实地反映我省拍卖业发展的历史现状,以史为鉴,继往开来,2003年在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二届一次会员大会上通过了编写《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志》的决定,经全省全行业历时三年的艰苦挖掘、收集、整理、编纂,2006年我会在全国率先出版了《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志》,填补了全国没有拍卖行业协会志的空白,留下了一项宝贵的历史资料,并被国家和省图书馆、档案馆收藏,国家图书馆为我会颁发了《捐赠证书》,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和中拍协及各省、市、自治区协会、拍卖企业的赞誉。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自2006年以来,我省拍卖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专业化分工不断细化,拍卖方式丰富多样,拍卖业在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电子化、品牌化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06年全省拍卖年成交额330.72亿元,成交额亿元以上的拍卖企业81家,发展到2012年全省拍卖年成交额达1026.97亿元,是2006年的3.1倍,成交额亿元以上的拍卖企业达222家,较2006年增加141家,增长174%。为了全面真实地记载2006年以后我省拍卖业发展脉络和各个年份的前进足迹,省拍协本着“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继承历史,反映现实,惠及当代,垂鉴后世”的宗旨,决定纂写2006年以来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志。这不仅是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业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是行业文化传承与固化的一部分,对于反映我省拍卖业的奋斗成长、变化、发展历程意义重大。
省拍协近期成立《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志》编纂委员会,确立协会志编纂构架,时间上限为2006年。各市地督导组、各拍卖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参加过《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志》首志编写的单位和个人要做好传帮带,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希望各拍卖企业积极参与,真实客观地提供素材,并借此温故知新,从“昨天的记录”中饱览、洞察得失,获得教益。同时,希望为志书编写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反馈省拍协秘书处。
附件5
关于汇编新《山东省拍卖业相关法律与规则实用手册》的决定
为促进我省拍卖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拍卖从业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业能力,方便大家随时学习、查阅使用,省拍协于2008年2月汇编出版了《山东省拍卖业相关法律与规则实用手册》,成为我省拍卖从业人员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书。
近年来,我国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国有土地房地产业调控加强,二手车、二手房、二手设备交易量日益增加,文化繁荣带来了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大发展等等。为适应新形势,立法机构和政府废止、修订和新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例如2013年1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发59号令,于3月1日起实施《拍卖监督管理办法》。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作学习的需要,省拍协决定汇编新《山东省拍卖业相关法律与规则实用手册》,在方便大家使用的同时,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水平,促进我省拍卖业健康持续发展。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