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拍卖企业审批
(2013-05-20 17:55:54)
标签:
杂谈 |
山东省商务厅
政务公开对外审批事项内容
单位:山东省商务厅
办事事项 |
拍卖企业审批 |
办理部门 |
山东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
办理对象 |
拟申请设立的拍卖企业 |
办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主席令第23号)、《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4号) |
办理程序 |
设立拍卖企业申请人向当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商务主管部门转报省商务厅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不予核准的,须说明理由。 |
提交材料 |
1、申请报告;2、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转报的报告;3、工商预核名称通知书;4、公司章程;5、拍卖业务规则;6、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7、验资报告;8、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0、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法定代表人简历。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监督电话 |
0531-89013513 |
备 |
办理时限为材料齐备后厅内运转时限 |
说明: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山东省商务厅政务大厅联系。
电话:0531-89013839,89013850
传真:89013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