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一方当事人可自行委托交通事
(2011-11-24 15:37:22)
标签:
转载 |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一方当事人可自行委托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吗?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谈这个本不应该存在争议的问题,往往却成为交通事故案件被告及第三人申请重新鉴定的借口和理由,全国各地很多代理交通事故律师,他们总认为,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程序违法,因此,往往被告及第三人以申请重新鉴定为手段故意拖延时间的话,这些法官往往都上当,都同意被告及第三人重新鉴定的申请,上海交通律师在办理多起交通事故案件中就碰到这样的事情,尽管被告、第三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是那样的不着边际,是那样的主观而无任何法定理由,但好多法官却因为他们根深蒂固的错误认识(“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程序违法”),而让被告、第三人拖延时间的阴谋屡屡得逞。
上海交通事故律师代理原告曾某在贵阳某法院办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起诉前通过上海交通事故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原告伤残等级及后续医疗费依法做了鉴定,但在第一次开庭时第三人安邦保险公司却提出了重新鉴定的申请,理由是他们主观上觉得伤残等级及后续医疗费的评定高了,无任何法律上的理由,就仅仅只是主观上觉得“高了”,对此,我们依法提出了异议,也与相关承办法官当面进行了沟通,尽管这个法官大人说不过笔者,但为他那点可怜的自尊,他仍然野蛮的准许了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的申请,对我们依法提交的书面异议书,却无任何书面及口头回答,让人不敢恭维。
上海谢律师免费咨询热线:152 2155 5339
http://www.lawyers110.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