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公司经营利润分配顺序
(2011-09-25 15: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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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利润分配顺序
戚谦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企业取得的利润总额应当按照税法缴纳所得税。
2、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公积金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也可用于转增资本金等,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4)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5)有限公司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的顺序为:(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支付普通股股利。
■法律链接: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八条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