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小车祸引发的大额赔偿
违章逆行的小客车撞坏了一辆自行车,64岁的自行车主毫发未伤。原本是一起极小的事故,当事双方却争执起来,导致老人突发心肌梗塞,对方虽立即将老人送往医院全力抢救,但仍不治身亡。老人的亲属遂状告肇事者,要求其承担人身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原告代理人上海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认为:车祸带来的惊吓,导致老人急性心脏病发作而夺命,小客车主应当对违章驾驶造成的严重后果负责。
被告代理人交通事故律师主张,辩称:车祸既未使老人身体受任何物理性的创伤,也未使其受惊吓,在前后长达几十分钟的交涉过程中,老人没有呈现出受到惊吓后带来的呆滞、惊恐、话语结巴等常见症状,而是说讲自如,不断地指责并提出各种要求”,交通事故与老人死亡并没有直接因果联系,究其根本原因是其长期严重的糖尿病诱发心肌梗塞而致死。因此不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庭认为,根据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告对这车祸事故负全部责任;经法医鉴定,事故诱发了老人突发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故被告对死亡后果负有过错,应当赔偿因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由于死者最终殒命亦有其自身病因,故应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等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分担案件受理费。
上海交通事故赔偿谢青柯律师:152 2155 5339